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社会

来自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消息 甘肃省拟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收费制度

 2021/07/27/ 08:10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 田玥

来自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消息

我省拟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收费制度

  每日甘肃网7月27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7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据了解,《条例(修订草案)》完善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收费制度。

  《条例(修订草案)》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补充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的规定,增加了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内容,对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的行为设置了禁止性规定,对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明确了审批程序。加强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企业管理,增加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和将污染排放数据实时公开的规定。

  同时,《条例(修订草案)》要求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提出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同时删除了现行条例中有关收取、管理、使用环境卫生保洁费的规定。严格了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法律责任,对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条例规定的相关行为,以及违反条例规定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农村生活垃圾、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农村生活垃圾、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等情形,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玥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