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拧紧监督“发条” 严肃纠治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
“庄浪县司法局万泉司法所干部李某因酒后驾驶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期,平凉市庄浪县纪委监委在全县通报8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督促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
平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对公安机关查处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依规依纪依法惩治。2020年以来,共立案查处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17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5人。
平凉市纪委监委坚持把重拳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不断拧紧监督“发条”,精准发力、重拳出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常态化监督检查。同时,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联动机制,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严查快处。
既严肃查处,又防患于未然,平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抓早抓小、抓常抓长,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提出明确纪律要求。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郑重承诺:不酒驾、醉驾,不无证驾驶……”静宁县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问题专项整治以来,组织全县党员干部签订《拒绝赌博、酒驾等问题承诺书》10000余份,倡议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日禁酒,非工作日尽量不饮酒、少饮酒。
华亭市纪委监委在关键节点前夕通报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开展监督检查,提前作出警示,严明纪律规矩。崇信县纪委监委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认真受理涉及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中秋、国庆期间,平凉市纪委监委下发通报,警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杜绝酒驾醉驾等。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刊登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发布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不断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底线、明敬畏、守规矩。
“我非常后悔,诚恳接受组织处分,坚决予以改正,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严格遵守各项党纪法规……”近日,因酒后驾驶受到纪律处分的崆峒区某干部深刻检讨。
以事说纪、以案释法,是最生动的警示教育。崆峒区纪委监委针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开展支部讨论,将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坚决杜绝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供稿 江雪 编辑 毛玉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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