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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发布公告 全面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

 2021/11/01/ 22:49 来源:新甘肃 记者 严存义 张燕茹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严存义 张燕茹)10月29日,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发布《关于开展代理购电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提出我省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均已取消,所有工商业电力用户进入市场交易,形成市场交易上网电价。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代理购电,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又退出的用户暂由公司代理购电。

  国网甘肃电力连心桥共产党员服务队上门为用电客户服务。(国网甘肃电力公司供图)

  《公告》对市场化购电方式提出要求,应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开展代理购电。原执行目录销售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在2021年12月1日前,继续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及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自2021年12月1日起,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代理购电的用户,执行代理购电用户电价。

  《公告》提出,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其中,代理购电价格基于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费、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量等确定。代理购电产生的偏差电量,按照现货市场价格结算。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代理购电的拥有燃煤发电自备电厂用户、高耗能用户,已参与市场交易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改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代理购电的用户,用电价格由代理购电价格的1.5倍、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公告》还明确了代理购电权责关系,提出在规定时限内,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也未与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签订代理购电合同的用户,以及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又退出的电力用户,均默认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代理购电。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代理购电合同相应终止,由此产生的偏差责任原则上不予考核。

  《公告》提出,每月底3日前,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将公布次月的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等相关购电信息。选择直接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可通过甘肃电力交易平台(http://61.178.40.44:20080或https://pmos.gs.sgcc.com.cn)进行市场注册,按照市场价格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进行购电。选择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电力用户可通过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等渠道,与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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