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11月2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李杨 王梓懿 见习记者 伊力扎提·依明)记者从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十五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将异地就医人员(省内异地与跨省异地)和本地参保人员一并纳入医疗费用结算,异地就医确诊患者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由就医地医保部门直接结算,确保患者及时得到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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