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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遇纠纷 你该这样留证维权

 2021/12/03/ 08:34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许沛洁

网购遇纠纷 你该这样留证维权

  每日甘肃网12月3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双11”刚刚过去,“双12”马上又要来临,很多人正在准备买买买。12月2日,兰州新区法院通过近期审理的网购纠纷案提醒大家,网购时请理性消费。

  市民姜某通过某网购平台分别从厦门某公司开设的店铺购买干海参5盒,从烟台某公司开设的店铺购买干海参3盒。收到货后,姜某发现味道异常。经检测,两种海参的营养成分含量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干海参》的要求。随后,姜某向新区法院提起诉讼。最终,在法官主持下,两家公司与姜某达成和解向其退款并支付赔款。

  兰州新区法院提醒消费者,网购有风险,如遇纠纷应依法维权。遇到霸王条款要投诉,例如店铺出现“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定制商品先付清购货款再发货”“本店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金银饰品概不退换”等,均属于霸王条款。网络维权时,相关截图很重要,当前网购纠纷案件所涉及的证据绝大部分为电子证据,网购下单最好保留下单截图、与卖家聊天记录等相关截图。电子证据包括交易商品编号、商品图片和介绍、交易时间以及与卖家的聊天记录等,消费者可通过电子截图、电子摄录、纸质打印等方式留存并向商家索要发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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