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本网原创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预案》要求: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质灾害后 当地应接报后1小时内上报

 2021/12/13/ 18:06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李杨

  新甘肃客户端12月13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杨)为科学有效防范应对地质灾害,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明确,按照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地质灾害灾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质灾害后,当地市(州)应急管理部门在接报后1小时内报告省应急厅。

  《预案》明确,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后,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险情信息,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开展现场调查,根据地质灾害基本特征、危害程度、稳定性、影响因素和发展趋势,分析研判地质灾害险情级别,并提出应对措施及建议,及时按程序向本级政府及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当地政府根据险情实际,及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视灾情组织转移群众、避险疏散,实施危险区域管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预案》还提出,县级以上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并提供必要支持保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各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为地质灾害应对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