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嘉峪关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徐俊勇)2021年以来,嘉峪关市相继发生沙尘暴、风雹等自然灾害,特别是“6·6”风雹灾害,导致全市农村受灾较重,给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为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嘉峪关市采取多项举措确保冬春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户,提前完成1027户2636名救助对象2021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审核发放工作。
中央专项救灾资金下达后,嘉峪关市减灾委办公室对接相关部门,实时跟踪掌握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冬春救助工作顺利实施。指导督促各乡镇建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并根据受灾群众的灾情损失、经济基础、自救互救能力和困难需救助时限,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要求,优先考虑受灾困难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科学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切实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对象准。资金审核发放工作全部通过惠民惠农资金管理系统进行,实现资金“不落地”发放,确保救助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及时发放,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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