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8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 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省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紧盯甘肃检察工作“进入全国中偏上水平”奋斗目标,强化政治引领、服务中心大局,深耕主责主业、着力提升质效,加强基层基础、落实严管厚爱,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42248件。最高检通报的57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设定通报值的13项,我省达标12项;其他44项,有24项位居全国前15,其中18项位居前10。案件管理等9项工作在全国、全省作经验交流。11个案例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23个集体和51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一、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意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向省委和最高检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51件次,首次向省委专题报告年度法律监督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16个市、县级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以更严政治要求引领业务工作,以更实业务工作体现政治要求,确保中央、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落实“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中之重,融合开展“四史”学习和人民检察史学习,把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落实到学史力行上。全省检察干警受到了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省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强化理论武装,融合推进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坚决肃清周永康、孙力军等人流毒影响,检察干警政治忠诚持续筑牢。“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检察干警72人。整治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六大顽瘴痼疾”问题67个。建立完善各类规定、意见、办法等46项。落实检察机关在教育整顿中的双重责任,一方面,以刮骨疗毒的坚决,刀刃向内整治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公正高效履职。中央第十五督导组指出,我省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有成效、有实招、有体系。
自觉落实接受监督政治责任。这是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的必然要求。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加强向省委及省委政法委的请示汇报。主动接受省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省检察院机构监督。认真落实最高检党组巡视省检察院党组整改要求,反馈的四方面12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积极主动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及时答复。自觉接受履职制约。依法加强与监委、法院、公安机关的配合和制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3410件次,加强检律协作、检媒互动,真诚听取意见建议,让接受监督成为常态。
二、立足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担当作为顾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围绕“省之大事”,扎实推进“六项重点工作”,服务中心大局、服务人民群众。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25年前王某明等3人抢劫盗窃杀人案社会影响恶劣,经最高检核准,平凉市检察院依法予以追诉,彰显正义永远不会缺席。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95人。突出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从严追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易发多发态势,专设检察办案指导组,加大打击力度。与公安机关、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打击黑灰产业链、加强综合治理,宣示网络空间绝不是法外之地。
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严惩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2818人,监督立案59件。对民企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不捕363人、不诉850人。常态化清理涉民企刑事“挂案”。连续三年开展“千人进万企”活动,累计帮助解决涉法问题1944个。开展送法进企业“百场法治培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切实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助力巩固脱贫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出台“15条意见”,提供政策支撑。严厉打击涉农刑事犯罪、职务犯罪,起诉5396人。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向311人发放救助金817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帮助2804名农民工追回“辛苦钱”5264万元。持续做好两当县定点帮扶工作。省检察院被评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93人,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910件,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对省生态环境厅通报的破坏环境资源线索进行深入排查,以检察公益诉讼立案36件,涉嫌犯罪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件。联合省河长办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依法打击各类侵害“母亲河”的违法犯罪,助力一河净水送下游。
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46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68件。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针对窨井“吃人、伤人”和井盖维修难等问题,联手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整改安全隐患1425处,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73件。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15752件群众信访案件100%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99%在3个月内就办理过程或结果进行了答复。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全面推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2947件;向“失职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443份。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准入查询等制度,发现并监督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27件。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起诉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05人,其中厅级干部17人、县处级干部29人。全面推行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共开展听证4012件次,听证后矛盾分歧化解率98.5%。我省检察听证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开展“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理”专项行动,制发检察建议1263份。与相关部门合力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共同推进醉驾综合治理,做法被最高检作为“甘肃样本”向全国推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每季度公开发布办案数据,及时发布典型案例,促进提升全民法治观念和社会治理效能。
去年10月份我省新冠疫情突发,全省检察机关闻令而动,统筹做好自身防护、社会防控、犯罪防治,在防疫战疫大考中展现检察担当。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全面履职谋发展,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落实要求,建立全省三级院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统筹做好“四大检察”,更好维护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取得新成效。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批捕权起诉权行使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更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捕2552人、不诉6847人。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质效。全年适用率89.5%,精准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6.6%,律师参与度95.5%,一审服判率93.9%。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204件,监督撤案284件;追加逮捕265人,追加起诉667人;提出抗诉135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完善“派驻+巡回”机制,配合最高检第七巡回检察组对兰州监狱进行巡回检察,对全省14个监狱常规巡回检察实现全覆盖。提升刑事办案质量。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13,“件”同比下降0.24,相当于压减了3748个非必要办案环节,办案质效持续提升。
做强民事检察实现新突破。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对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提出抗诉,促进统一司法标准、解决同类问题;对不具有典型性但依法应予监督的案件,更多以检察建议促进纠正。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对违法送达、适用程序错误等提出检察建议714件,同比上升19.6%。做好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依法支持起诉559件。低保户冯某梅一家因交通事故赔偿未落实到位,生活陷入困境,会宁县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法院判决肇事方支付赔偿金82万元。深化虚假诉讼防治。纠正虚假诉讼58件,决不让“假官司”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做实行政检察有了新发展。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化解。通过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58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庆阳市检察院成功化解一起历经5年多和多道法律程序的工伤认定行政争议案,让七旬老人解开心结,不再反复申诉。抓实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90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展现新作为。加大办案力度。提升监督质效。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78件,跟踪督促落实,绝大多数的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妥善解决。强化专项带动。开展文物保护、公共安全领域专项监督行动,指导各地积极稳妥开展特色小专项行动。嘉峪关、武威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助力长城保护,妥善解决20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联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活动,用法律手段捍卫英烈尊严、守护红色资源。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苦练内功重自强,抓班子、带队伍、提素能、夯基础,着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班子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管好“绝大多数”。推进市、县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交流任职,做法成效被最高检肯定。本届省检察院领导班子连续3年被省委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
提升队伍素能。坚持政治建设融入业务培训,线上线下、分级分类培训干警2.4万人次。举办公、检、法、律同堂培训和跨区域联合培训152期。加强检察理论、实务研究。1名干警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
推进改革创新。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放权不放任、监督不越位”。每月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引导激励干警办案“求极致”。“智慧检务”建设迈出新步伐。兰州、天水市检察院两项工作被最高检评为司法改革先进典型。
夯实基层基础。出台实施意见,筛选37个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建立“定点帮”“对口帮”“结对帮”机制,合力推动“脱薄争先”。出台持续为基层检察机关减负“25条措施”,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切实帮助解决素能提升等方面的困难。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在于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在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也是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努力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做好今年各项检察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全省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紧盯全省检察工作“进入全国中偏上水平”奋斗目标,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更好服务中心大局,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好推进改革创新,更好加强自身建设,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更加主动服务全省中心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三新一高”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生态环境保护、民生福祉改善,围绕实施强工业、强科技、强省会、强县域行动等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六项重点工作”。二是更加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落实要求,全面落实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三是更加深入推进改革任务落实。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全面推进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四是更加用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严管厚爱落细落实。
各位代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开拓进取,担当作为,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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