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者“玩猫腻” 买房者要当心
每日甘肃网2月25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买房置业是家中大事,有人想在买房中省点钱,就有人在卖房过程中“玩猫腻”。2月24日,记者从兰州新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两起关于售房的违法案件。
“抵账房”成行骗噱头
2019年5月,被告人陈某谎称认识兰州新区中川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通过关系可以分配到好的房源,骗取被害人俞某3.9万元。同月,陈某谎称自己能购买到兰州新区绿地小区低价“抵账房”,骗取被害人王某35.2万元。2019年11月、2020年1月、2020年5月,陈某故技重施又骗取多人巨额款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骗取各被害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独家代理”成“独家行骗”
被告人陈乙捕前系甘肃某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9月,甘肃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与某公司签订销售代理合同,由置业公司独家代理销售某公司位于兰州新区抵账住宅,约定置业公司应将代为收取的购房款汇入某公司指定账户,置业公司按照房屋报价及市场销售情况收取佣金。2019年5月至6月间,置业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因银行无法为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导致大量购房者要求退房,但因被告人陈乙将收取的佣金用于其他投资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为购房者退还佣金,也未叫停售楼。
同年7月,被告人陈乙在无法履约交房的情况下,与被害人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违反合同约定将收取甘某的31.2万元购房款用于填补亏空。经甘某多次催要,被告人陈乙退还5.2万元。后陈乙利用更换手机号码的方式逃匿,导致甘某剩余26万元房款至今未退还。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陈乙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2年01月26日兰州公安查处两起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案件 两名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
- 2022年01月14日兰州新区公安局公开征集朱家军、火青龙、邓寿军团伙违法犯罪线索
- 2022年01月12日精神贫瘠 陷入贪欲漩涡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生发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 2021年12月20日解聘哺乳期女工,违法!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承担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