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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发布

 2022/03/01/ 19:42 来源:新甘肃 见习记者伊力扎提·依明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甘肃客户端3月1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见习记者伊力扎提·依明)今天下午,在第112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全省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据了解,此次“全省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重点围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今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涵盖了非婚生子女抚养、反对家庭暴力、家庭教育令、离婚女房屋征收补偿款分割、猥亵幼女、拐卖儿童、老年人赡养等诸多方面,从不同层面反映了当前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不仅在类型上具有新颖性、典型性、代表性,更在案件办理过程和法律效果上具有教育性、指导性、示范性,体现了全省法院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和使命担当。

  此次典型案例的公开发布,旨在通过以案释法,让热点案件审判变成一堂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充分发挥司法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全省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

  案例一:

  张某(女)与高某1(男)200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一女高某2。因生活琐事,高某1经常殴打张某及女儿高某2,为此张某一直忍让。2020年5月,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高某1得知后,多次前往张某单位和借住的姐姐家里不分时间地打闹、纠缠。2020年6月1日,高某1再次前往张某姐姐家纠缠,朝张某脸部、胸部挥拳击打,并对劝架的张某姐姐实施掌掴脸部、拖拽头发等暴力行为,张某报警并与姐姐住院治疗。高某1的家暴行为不仅使张某遭受身体伤害,更让女儿高某2长期遭受精神折磨无法安心学习。为避免再次遭受家暴,张某和女儿高某2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案例二:

  年逾八旬的陈某某(女)共生育了四个孩子,老伴去世多年,现仅有两名子女在世。陈某某年老多病,且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基本生活无法保障,无任何经济来源。就赡养问题与子女产生争执,两名子女对如何赡养老人及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因此,陈某某诉至人民法院。

  案例三:

  母亲余某某与赵某同居后生育余某1(女)。其间余某某告知赵某生育余某1的事实,但赵某不相信余某1是自己的孩子。余某1出生后一直随母亲余某某共同生活,赵某拒不支付抚养费。余某1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支付其抚养费。经鉴定赵某确系余某1生物学父亲。

  案例四:

  鲁某某(女)与吴某1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女孩吴某2,并与吴某1的父亲吴某3、母亲汤某某共同居住生活。因居住地棚户区改造,其五人共同居住的房屋被征收,吴某3与政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后领取了房屋征收补偿款2438037元。2018年,鲁某某与吴某1离婚,孩子吴某2由鲁某某抚养。鲁某某认为房屋征收补偿款中有其与孩子的份额,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有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征收补偿款。 

  案例五:

  2020年4月2日20时许,被告人罗某某(犯罪时16周岁)在某小区附近,与被害人曹某某发生争执后相互厮打,罗某某持刀将曹某某腹部刺伤。后罗某某投案。案发后,罗某某及其家属向被害人赔偿现金7.58万元;后经法院调解,又赔偿9万元,并得到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

  案例六:

  被告人姚某某和被害人胥某(女)婚后育有一子姚某1,后二人因感情不和离婚,姚某1由胥某抚养。2019年8月,因索要儿子抚养费问题,姚某某将胥某杀害。

  案例七:

  被告人黄某某系某童星艺术培训机构负责人。2019年9月份开始,黄某某利用其在该校担任培训老师的便利,为寻求个人刺激,满足变态心理,在培训教室对刘某某(时年未满8周岁)、崔某某(时年未满10周岁)、董某某(时年未满8周岁)、杜某某(时年未满10周岁)、王某某(时年未满10周岁)等数名女童实施猥亵。

  案例八:

  被告人徐某某与妻子育有三子,均已成年,想再生一闺女。2016年4月,徐某某妻子又生下一男婴,二人商议后以3万元的价格抱于方某某抚养。后方某某得知男婴系徐某某亲生儿子,2019年9月因给男婴上户口而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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