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降报销比例 不升起付线
酒嘉两地实现医保定点互认
每日甘肃网4月1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全媒体记者张 花 通讯员王雪平)近日,酒泉市、嘉峪关市签订《加快推动酒嘉双城经济圈医疗保障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决定4月1日起,全面落地实施酒嘉两地医保互认工作,打破医疗“民生壁垒”,实现两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无异地直接结算、购药刷卡互认,为两地群众就医购药提供了便利,进一步减轻了群众医疗负担。
酒、嘉两地仅距24.5公里,不少人都是跨市工作。然而,两地医保政策不尽相同,群众异地看病不仅需要备案或开具转院证明,还会提高起付线,结算时需要开票后回参保地报销,无形中增加了就医费用和时间成本。
“我们在酒泉市人民医院住院,医保起付线为1200元,若在酒钢医院住院,起付线则为3000元,还要办理异地备案或转诊。两地医保互认后,再去酒钢医院看病,就能享受和酒泉市同级别医院的待遇,手续也简单了。”酒泉市民李先生说。
3月31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为给两地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经过半年多筹备,酒泉市医保局与嘉峪关市医保局于3月4日签订《加快推动酒嘉双城经济圈医疗保障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并制定了《酒泉市嘉峪关市区域内医保就医互认工作实施方案》。
据了解,酒嘉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酒嘉两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参保人员。两地参保人员在酒嘉区域内互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不再提高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一律执行参保地政策;就医时发生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个人账户费用均可直接结算;在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及零售药店购药费用均可使用社保卡(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等直接结算。
目前,酒嘉区域内互认定点医疗机构共8家,分别是酒泉市人民医院、酒泉市中医医院、第944医院、酒泉市第二人民医院、酒钢医院、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嘉峪关市中医医院、中核404医院。
“两地医保互认工作由酒泉市医保局牵头,于去年8月筹备。目前,相关平台已全部测试完毕,确保如期正常运行。”市医保局四级调研员王琦说,两地医保定点互认后,门诊慢特病、谈判药品待遇政策不变,外伤住院费用按照参保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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