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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小合同”解决“大民忧”

 2022/04/17/ 19:16 来源:新甘肃

村干部和驻村帮扶队员田间地头为菜农讲解蔬菜收购合同。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金奉乾 通讯员 孔庆燕 

  “这是新的合同范本,蔬菜收购方要按合同总价的50%至80%,提前向种植户支付预付款。”“种植户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向收购方出售蔬菜,不得转卖他人,不得坐地起价。”近日,在天祝县打柴沟镇火石沟村的一处田埂边,村委会副主任蒋永寿正在为菜农逐条讲解蔬菜收购合同内容。

  进入四月,在天祝县打柴沟镇的田间地头和农户家门口,总能看到村干部和驻村帮扶队员为群众讲解蔬菜收购合同的情景。

  打柴沟镇是天祝县高原夏菜的主产区,近年来,随着高原夏菜收益的增加和种植面积的扩大,菜农和蔬菜收购商之间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为了保障蔬菜购销双方合法权益,今年三月,天祝县打柴沟镇对2019年以来蔬菜购销领域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研判,对以前的蔬菜收购合同进行修改完善,起草了新的蔬菜收购合同范本,并多次召开论证会和意见征求会,对合同内容进行反复讨论和修改,之后及时将合同范本下发到菜农手中,让村民们尽早熟悉合同内容。

  “新修订的蔬菜收购合同范本内容很全面,既保证了菜农的利益,又维护了收购商的权益,提升了菜农种植高原夏菜的积极性。”天祝县打柴沟镇铁腰村村委会副主任张天禄说。

合同宣传培训会。

  为提升群众对新修订蔬菜收购合同的认知,最近一段时间,天祝县打柴沟镇在种植蔬菜的村组,由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组成“合同”解读工作组进村入户,通过召开炕头会、板凳会、田间地头会等方式,为菜农详细讲解合同条款。同时,利用乡村大喇叭及微信工作群,宣传《合同法》、因合同引发经济纠纷的典型案例等内容,增强菜农的合同意识和诚实守信意识,最大程度守护群众“钱袋子”。

  “往年菜农和菜贩之间因为收购蔬菜产生了很多经济纠纷,最近镇上修改制定了新的蔬菜收购合同,有了法律的保护,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再也不用害怕被骗了,大家种菜的信心更足了。”天祝县打柴沟镇铁腰村村民苗育智说。

  近年来,天祝县针对近年来蔬菜购销中不断出现的矛盾纠纷,积极探索购销维权方式,引导群众和商贩签订合法合规的蔬菜收购合同,让购销维权“小合同”,真正解决群众“大民忧”。

  目前,天祝县已累计向高原夏菜种植户发放《蔬菜收购合同》范本8492份,通过对不完善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切实增强了合同的实用性与可操作性,从源头上筑起了预防化解蔬菜购销领域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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