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综述
兰州市儿童福利院在甘南开展夏令营活动。
兰州孝慈苑养老服务中心护理人员为老人理发。
民乐县民政工作人员开展宣传活动。
兰州虚拟养老院加盟企业服务人员在陪护老人。
平凉市儿童福利院的孩子们在“海豚屋”进行仿生训练。
庆城县民政干部为困难群众送去过冬物资。(资料图)
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甘肃赛区比赛现场。
武威市古浪县黄花滩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绿洲小城镇。 本文图片均由甘肃省民政厅提供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文 洁 通讯员 殷彬旗 景 诚 张金萍
民政工作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体现党的根本宗旨,展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全省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履行“三聚三基”职责使命,凝心聚力兜底线、保稳定、惠民生、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有力服务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过去五年是我省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五年,也是我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最快的五年,是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的五年,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显著增强的五年,基本社会服务不断加强的五年。经过五年的不断发展,民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日益凸现,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在保障基本民生、发展基层民主、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及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更加重要。
紧扣中心大局、强化责任落实 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有力有效
全省民政系统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把做好兜底保障工作作为重大任务和底线性制度安排,全力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实现“两不愁”中的兜底作用,通过扎实开展兜底保障冲刺清零、挂牌督战、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等行动,切实做到了对象精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有力保障了全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完成了脱贫攻坚“兜底一批”的任务。
脱贫攻坚历史任务完成后,全省民政部门继续以脱贫攻坚精神投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深入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从“兜底、巩固、拓展、提升”等方面,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强化经费保障,五年来,全省累计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86.65亿元,其中,中央救助资金544.81亿元、省级财政资金141.84亿元,为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奠定了坚实基础。
加大监测预警,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国率先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机制,研发监测预警系统,对10大类400余万困难群众持续实施监测预警,累计对4.6万人落实相应救助政策,做到了发现一户、监测一户、救助一户、动态清零一户。拓展服务模式,积极推行“资金+物资+服务”的救助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确保特困供养人员日常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聚焦服务需求、拓展服务范围
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近年来,全省民政系统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推动养老服务从保障特困人群向全体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转型,从重视机构建设向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转型,从补缺型、碎片化向体系化、制度化、多元化转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日趋健全。省政府建立了分管副省长为总召集人的甘肃省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出台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20余项、地方标准9个,以法律法规为统领,规范性文件为主体,部门专项政策和标准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已初步形成。居家社区养老供给持续优化,我省积极争取先后将兰州等5个市州列为全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将兰州、武威纳入全国第一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累计争取补助资金2.12亿元。2021年全面建成“全省建设100个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民实事项目,新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面积13.24万㎡,床位2306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139张)。
机构养老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全省现有各类养老机构339个,床位3.64万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1.66万张,占机构总床位数45.63%。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有效激发了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为期4年的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机构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不断加强,省民政厅联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方案,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长效机制,提出2021至2025年全省培养养老护理员5万人的目标任务,已培训3.2万人。
立足民生保障、兜牢民生底线
特殊困难群体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近年来,全省民政系统围绕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特殊困难群体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我省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性文件,完善低保对象审核确认细则和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为精准救助提供了政策保障。连续提高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2017年的5412元提高到8076元,增幅达49.2%;农村低保指导标准由2017年的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到5268元,增幅达50.5%,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10500元和6852元,惠及了175.4万低保对象和9.5万特困人员。加大临时救助力度,2021年全省实施临时救助171.1万人次,支出资金27.3亿元,较2017年增加22.9亿元,增幅达520%。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全省共有未成年人577.6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3%,其中孤儿605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2万人、农村留守儿童7.8万人。近年来,我们严格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不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集中和散居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分别达到月人均1470元、1080元。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政府保障范围,与孤儿享受同等生活保障待遇。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累计为2950名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助费用2841万元。积极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甘肃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个政策文件,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全面建立。
精准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不断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残疾人“两项补贴”省级指导标准达到月人均110元。积极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实现“跨省通办”。加强信息共享比对,主动发现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惠及困难残疾人27万人、重度残疾人36.7万人。
规范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省政府建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总召集人,19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组织保障。积极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管理,不断拓展“互联网+救助寻亲”工作。五年来,全省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7万余人次,帮助1145人成功寻亲、顺利返乡,落户安置无法查明身份的长期滞留人员216人。
围绕强基固本、提升治理能力
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显著增强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全省民政系统着眼于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强化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社会治理根基进一步夯实。
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制定发布了《村务公开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同时,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圆满完成了全省第十次村委会和第七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同步完成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村(居)委会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村(居)务监督委员实现了全覆盖。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试点,挖掘培育议事协商典型,推动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积极开展创新实验,确定了16个县区开展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指导金川区、肃州区圆满完成了国家级实验区创建工作,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打造了鲜活样板。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接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下半篇”文章。2021年9月,全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培训班在我省举办,我省有关做法在全国推广。
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全省共有社会组织2.16万家,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我省各级民政部门持续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沟通会商,强化发起人任职资格审查,登记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围绕“五分离五规范”脱钩要求,全省1499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完成脱钩改革,实现了应脱尽脱。同时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累计查处779家,排查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2862家,促进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入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累计为企业减负6152万元,惠及企业8261家。加大培育发展力度,累计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483万元,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社会组织累计投入帮扶款物及开展消费扶贫1.77亿元,全省3500余家社会组织先后参与疫情防控,累计捐赠款物8000余万元。
积极推进区划地名管理。稳慎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出台《甘肃省设立镇标准》《甘肃省设立街道标准》,完成华亭县撤县设市及151个乡撤乡设镇工作,促进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地名管理服务,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完成甘肃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采集地名信息35万余条,推动普查成果转化利用,提升地名标准化及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大依法管界治界力度,完成第三轮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扎实开展第四轮联合检查,已完成9028公里省界及11783公里县界联检任务。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妥善化解边界纠纷,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紧盯群众关切、优化服务供给
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全省民政系统面对婚姻、殡葬等基本社会服务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力举措,努力推动相关基本社会服务更加优化有效、均等可及。
提升殡葬改革服务水平。我省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整治,严格规范殡葬价格,出台《甘肃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对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殡葬延伸服务收费、公墓墓位费和公墓维护管理服务费、殡葬用品价格均作出了明确的界定。逐步扩展惠民殡葬,出台《甘肃省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将惠民殡葬对象范围扩展到6类群体,已提供基本殡葬免费服务1783人,免费金额约280万元。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祭扫,积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
强化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婚姻登记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婚姻登记工作,累计办理结婚登记74万余对。积极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智能化发展,为全省婚姻登记处和登记窗口全部配备具有身份证读卡、人脸采集比对、电子档案拍摄等功能的一体化智能设备,补录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34万余条。结婚登记“市内通办”全面实施,在12个县(市、区)部署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
推进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全省有慈善组织182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246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3万人,持证社工5247名;注册志愿服务团体2.9万个,注册志愿者282.3万人。近年来,全面贯彻落实《慈善法》,依法开展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大力发展慈善信托,累计完成慈善信托备案123单,总金额共计7.38亿元。通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双百工程”、社会工作督导人才“成长计划”、建立专家库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全省共建成社工站109个,实现了县级全覆盖。积极引导慈善、社工、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
踏上新的赶考之路,全省民政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从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力量,主动适应新时代民政事业现代化建设新形势,强化安全发展意识,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特征,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增强服务保障能力为主线,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关键领域,着力补齐民政事业发展短板和弱项。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推动民政服务从“特定群体”向“社会公众”转变,工作布局从“农村为主”向“城乡统筹”转变,工作机制从“管理服务”向“治理服务”转变,推动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有序、基本社会服务能力得到新提升,续写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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