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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2022/06/08/ 08:18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

  甘肃是全国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省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东部扶贫协作地区、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和社会各界倾力帮助下,全省上下负重前行、顽强拼搏,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贫困地区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历史性地告别困扰甘肃千百年的绝对贫困。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省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自我发展能力仍然较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仍然艰巨繁重,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全省上下务必站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举全省之力统筹安排、强力推进,让包括脱贫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生活,朝着全体人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彰显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目标任务、主要原则、政策举措和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

  (一)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并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历史性转变。兜底救助类政策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落实《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坚持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帮扶对象动态清零的原则,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盯紧控辍保学、劳务输转、易地扶贫搬迁、扶贫车间等重点环节,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规模性返贫。建立健全相关部门之间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实行动态清零。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依托省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与行业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对接,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和帮扶准确性。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致贫返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采取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的方式,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实行“一户一策”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提高内生发展动力,及时开展产业、就业等帮扶;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做好兜底保障,及时纳入现有社保体系,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健全控辍保学长效刚性约束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改造机制,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新四类”重点对象等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实现动态清零。逐步实现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管一体,加大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聚焦原深度贫困地区、大型特大型安置区,从就业需要、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完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后续扶持政策,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提升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关爱机制,促进搬迁群众更好融入安置地社会建设与发展。

  (五)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摸清全省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分类分部门建立管理台账。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二、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之举

  (六)持续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尊重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以脱贫县为单位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健全全产业链支持政策措施。拉开架势构建县域产业体系,做大做强特色产业,推动以工补农、以城带乡,通过融合发展和要素流动扩大县域经济规模。把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作为我省农业现代化的总抓手,坚持和完善生产组织、投入保障、产销对接、风险防范“四大体系”,启动实施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按照“产业集群、龙头集中、技术集成、要素集聚、保障集合”的总体要求,坚持“品质至上、节水高效、特色规模、兴业富民、两轮驱动、政策引导、品牌引领”的基本原则,以“牛羊菜果薯药”、现代种业等优势产业和地方特色农产品为主攻方向,产业扶贫政策措施由到村到户为主向到乡到村带户为主转变,扶持重点从生产种养环节逐渐向加工销售、品牌建立、产业融合等环节转移,扶持方式从特惠性政策向普惠性政策转型,加快构建“一乡一业”“连乡成片”“跨县成带”“集群成链”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产业质量提升、规模扩大、效益倍增。加快构建以国家级为龙头、省级为骨干、市县级为基础的产业园区建设体系,力争“十四五”期间创建100个省级以上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产业园,同步推进市州、县市区创建一批市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示范带动全省农业产业全面转型升级。大力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扎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鼓励扶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改善生产条件,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多种类型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实施“甘味”农产品品牌战略。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促进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精准对接,更好适应市场需求变化。

  (七)着力保障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培育区域劳务品牌,优化脱贫攻坚期内出台的稳岗就业政策,完善“培训机构+劳务中介+就业企业”的培训就业一体化机制,加大城乡富余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增加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收入。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和生态护林员政策,按照“谁开发、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统筹用好管好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优先安置脱贫群众,帮助弱劳力就地就近就业。延续支持扶贫车间的优惠政策,加强规范管理,推动转型升级、持续发展。鼓励通过发展乡村二三产业,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采取以工代赈方式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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