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小学招生工作,推进阳光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2022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现将《意见》进行发布。
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
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小学招生工作,推进阳光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2022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免试就近原则。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公办小学继续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片内学生的认定要在房户一致的基础上,以房为主,确保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周边入学。继续执行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政策(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
2.属地入学原则。严禁违规跨区域、跨片区招生,城市三区(七里河、安宁、西固)儿童不得在城关区入学。严控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连园区、和平园区)区域内户籍儿童在城关区跨区入学,该类儿童应在当地就近就便入学。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小升初时不享受对口划拨政策。
3.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招生政策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全部公示,招生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4.自主招生原则。教育集团要在招生工作中发挥领导作用,指导集团内学校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本《意见》要求,落实集团和学校的招生“双主体”责任。围绕招生工作开展城关区户籍生源的入户排摸和招生宣传,稳定片区内生源,遏制择校,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开展。
5.严控“大班额”原则。在全力保障户籍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探索随迁子女空位入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顺序录取、录满为止,杜绝“大班额”现象,保证入学儿童身心健康和校园安全。确因学位有限无法在我区入学的随迁子女,应及时到周边县区或户籍地入学。
6.顺序录取原则。按照“城关区户籍儿童”和“随迁子女”两个批次,先后进行招生,在各批次内依据规定顺序,规范有序录取。严格控制入学当年突击购房等干扰招生秩序的择校行为。
7.生源均衡原则。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择校冲动强烈,“学区房”问题突出的区域和学校,试行“均衡入学”“集团调配入学”“派位入学”等均衡调配举措,解决学位供需矛盾。
8.维护稳定原则。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违规行为追究机制,畅通群众举报和申诉渠道。对扰乱招生秩序、影响社会稳定、违法违纪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严格处理、严肃追责。
二、招生办法
一
招生对象及时间
1.招生对象。学校要依据《兰州市城关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地段划分范围》,招收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城关区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2.日程安排。小学网络入学申请时间为7月4日-8日;网络审核时间为7月5日-9日;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11日-14日;录取、调配及注册报名时间为7月18日-22日。所有入学儿童必须按时参加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注册报名等入学流程,否则不能正常入学。
二
公办小学招生
教育集团、学校要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本《意见》精神,制定集团、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自主开展招生工作。高校及事业单位所办小学也要依据《意见》开展招生,不得拒绝片区内学生,不得拒绝“调配入学”学生,本单位正式职工子女视为片内生。
01
第一批次:城关区户籍儿童
1.入学条件:按《兰州市城关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地段划分范围》到片区学校申请入学,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共有产权的房屋,共有比例达到51%方可认定)等材料,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户籍冻结证明、出生证明等备用材料。
2.招生顺序:学校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A类 有房有户儿童。包括:①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房产所有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产所有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③符合相关政策的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地方烈士子女,“陇原人才卡”A卡人员子女。
第二顺序:B类 有户住公房儿童。包括:①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房产承租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产承租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
第三顺序:C类 有房无户儿童。儿童户口不在片区,但监护人在片区内有房产。
第四顺序:D类 有户无房儿童。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产所有人或承租人为祖辈,但父母在城市四区另有房产。
第五顺序:E类 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依据《2022年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除上述顺序类别之外,“房户不一致”的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儿童,放弃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儿童,不符合“六年一学位”政策的儿童,部分新建住宅区儿童,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因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接纳的部分城关区户籍儿童,由各教育集团、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调配方案,报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配入学(调配办法见附件5)。
3.报名录取流程。
城关区户籍儿童入学采取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调配入学的流程,即:
①网络入学申请:登录城关区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录入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选择现场审核时段,选择片区学校(具备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的儿童可在片区学校以外再选择一所入学意向学校)。
②网络审核:学校对网上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网络审核不通过需要修改后再提交的,儿童监护人应依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否则视为未进行网络入学申请。
③现场审核: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审核点,由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类别认定,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认定。
④招生入学:学校按类别及类别内部次序进行顺序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开始下一类别录取。出现学位供需矛盾,可由集团或招生校提出调配意见并报教育局调配入学。
⑤注册报名:儿童根据系统通知到校报名注册。
02
第二批次:随迁子女
1.入学条件:随迁子女监护人应在网络入学申请工作结束前取得城关区地址的居住证。申请入学时需提供基本证明材料:①本人户口簿②监护人居住证。
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持有人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必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监护人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不能在城关区申请入学。监护人在城关区购买房产的(共有产权的房屋,共有比例到达51%方可认定),还需要出具房产证明。监护人缴纳社保的(在兰州市、城关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需提供相关证明。居住证申领时长,房产、社保均将成为类别认定和排序的重要条件。
2.招生顺序:学校根据学位空额,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F类 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依据《2022年兰州市城关区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第二顺序:G类 有证有房有社保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城关区购买住房且缴纳社保。如房产和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一致,则房产不予认定。
第三顺序:H类 有证有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城关区购买住房。如房产和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一致,则房产不予认定。
第四顺序:I类 有证有社保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并缴纳社保。
第五顺序:J类 有证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
3.报名录取流程。
随迁子女入学采取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类别认定、自主录取+调配入学的流程,即:
①网络入学申请:登录城关区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录入信息,上传材料,选择现场审核地点和时段。具备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的儿童还可选择入学意向学校。在城关区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儿童,提供省扶贫办扶贫手册及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可进行“农村建档立卡户登记”,招生时在同一类别中,分段设置、排序优先。另有子女已经在城关区小学就读的,可进行“多子女登记”,招生时依据长子女就读的具体情况,在同一类别中优先排序录取。
②网络审核:学校对网上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网络审核不通过需要修改后再提交的,儿童监护人应依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否则视为未进行网络入学申请。
③现场审核:各教育集团设立统一审核点,未加入集团的学校设立连片审核点(审核点安排见附件9),实行集中审核。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自主选择审核点参加资料审核,审核时将依据购房时长、社保缴纳时长、居住证签发时长等因素对各类别儿童进行入学类别认定。
④招生入学:学校首先对符合政策性保障入学标准的儿童进行招生,再顺序开展其他各类别儿童的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开始下一类别录取。
⑤注册报名:儿童根据系统通知到校报名注册。
三
新建住宅区儿童入学
依据《兰州市建设项目配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公共服务设施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的基本要求,配建了学校的新建住宅区,配建学校与住房须同步交付使用。无配建学校新建住宅区相对集中的区域,片区学校学位不足时,该住宅区将率先被调配至其他学校招生服务片区。部分热点学校片区内新建住房连片涌现,人口激增,就学矛盾突出,当片区学校入学儿童超出招生计划后,排序靠后的新建小区内城关户籍儿童将率先调配或派位,随迁子女按公办小学第二批次的相关要求入学。新购住房未实际交付、入住的,房产不予认定,城关区户籍儿童在其户籍地或现有住房片区学校入学,随迁子女按公办小学第二批次的相关要求入学。
四
“均衡入学”试点
在部分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学校,探索“均衡入学”试点工作(具体办法见附件6),允许有需求的城关区户籍儿童有条件的填报入学志愿,选择其他区域学校入学,解决群众入学现实困难,进行生源抽疏,实现区域、学校间学生数量、结构的均衡优化。
五
“多校划片、派位入学”试点
在部分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学校,试点“多校划片、派位入学”(具体办法见附件7)。此类学校如果通过“均衡入学”“调配入学”等方式仍无法解决入学矛盾,即可将“有户无房”儿童、“房户不一致”的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儿童、放弃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儿童,不符合同一片区六年一学位政策的儿童等,通过电脑派位,指派到相应的学校,实现区域、学校间学生数量、结构的均衡优化。
六
民办小学招生
1.统一招生条件。公民办学校统一招生入学条件,优先满足“城关区户籍儿童”和监护人持有城关区地址居住证的“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
2.严格招生秩序。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正式发布,招生简章要实事求是,不得夸大宣传误导学生,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3.规范招生流程。监护人依据全区统一的招生日程安排,登录城关区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录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网络入学申请;学校组织网络审核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批次顺序录取。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依据“顺序原则”进行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由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学。报名人数小于招收计划的,全额录取,其中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学校在报请审批部门同意后,可适当扩大招收范围,但不得跨市招生。
2022年兰州海亮实验学校提供10个一年级免费公益学位。凡城关户籍的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公安烈士、地方烈士的子女可到校申请。若申请人数超出免费公益学位数量,入选学生由兰州海亮实验学校通过摇号产生。
七
其他注意事项
1.教育集团和学校在网络审核阶段,重点关注儿童入学申请信息的规范性、一致性、完整性,发现问题要及时退回,并通知儿童监护人重新填写、按时提交;在现场审核阶段,则要特别关注儿童入学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发现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违背“六年一学位”政策等方面问题,要现场更正,确保信息准确。
2.儿童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破坏招生秩序,弄虚作假,有失诚信的,视情节严肃处理,城关区户籍儿童将不再享有片区学校的入学资格,随迁子女将不再享有城关区学校入学资格。
3.不服从调配的随迁子女视作放弃在城关区公办学校入学。
三、规范招生
教育集团、学校要根据省市相关精神及本《意见》要求,履行各自职责,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开展。特别是教育集团要深入到集团各校,对各校的方案制定、招生宣传、资料审核、类别认定、入户核查、生源调配、疑难解决等招生工作的各环节进行全面指导,切实担负起全集团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责任。
1.推进阳光招生。教育集团和学校要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具体的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程序、录取名单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彰显招生改革的公信度,努力打造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2.保障入学权利。教育集团和学校要积极接收持有延缓入学申请批复的超龄儿童及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儿童义务教育权利。
3.落实照顾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兰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兰州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陇原人才卡制度”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将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地方烈士子女,“陇原人才卡”A卡人员子女,经申请审核认定后,列入意向学校的A类顺序招生;其他符合条件的军烈、警察、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学科领军人才、带头人,创新创业人才等子女,在城关区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政策性保障”栏提出申请,经认定后,调配入学。由教育集团和学校认定的政策性保障儿童,应在现场审核后,向城关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4.坚持均衡编班。教育集团和学校要依法均衡配置教育教学资源,均衡编班,不准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能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实验班。在起始年级各教育集团要均衡配备师资,探索名师、骨干教师等优质师资的走校教学,逐步优化均衡集团师资配备。
5.重视幼小衔接。教育集团和学校要认真落实《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精神,严格按照国家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调整一年级课程安排,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在教学方法上主动向学前教育靠拢,为儿童搭建从幼儿园到小学过渡的阶梯。并建立联合教研制度、完善家校共育机制、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强化科学导向,形成良好教育生态,推动科学衔接、有效衔接。
6.做好招生报备。教育集团和学校要按要求向城关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各类招生工作材料,包括招生方案、招生领导小组名单、录取名单、公示情况说明等。
7.严格学籍管理。教育集团和学校要规范学籍管理工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入学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8.做好疫情防控。在疫情完全解除前,各类招生宣传咨询活动以线上为主,教育集团和学校不得组织校内招生宣传。教育局、教育集团和学校在开展招生咨询、审核和服务时要通过分时段、分批次等方式控制人数,通过人员登记、查验健康码、体温检测、通风消毒等手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9.加强执纪问责。教育局将在招生阶段派督察组进驻学校,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教育集团和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招生意见,进行入学儿童的资料审核和类别认定,建立签字备案制度,坚决杜绝一切弄虚作假行为;要及时发现和主动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避免因招生问题而引发舆情或群体性事件。集团、学校规范、平稳招生情况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于在招生工作中违纪违规,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责任等处罚。同时联合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继续开展打击“学托”“学贩”行动,共同维护招生秩序。
四、强化领导
成立城关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规范、监督全区小学招生工作。成立城关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小学招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教育集团和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严肃纪律,负责制定教育集团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应急预案,积极主动开展招生政策的宣传与咨询、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招生结果的公示、招生秩序维护与安全保卫、群众困难的答疑与解决、招生行为的监督与处理等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教育局小学招生政策咨询电话:8438537
教育局违规招生监督举报电话:8438709
水车园教育集团招生咨询电话:8824925
静宁路教育集团招生咨询电话:8120207
一只船教育集团招生咨询电话:8822719
通渭路教育集团招生咨询电话:8464298
畅家巷教育集团招生咨询电话:8639803
宁卧庄教育集团招生咨询电话:8264524转822
华侨教育集团招生咨询电话:4616050
十九中教育集团招生咨询电话:8405952
三十五中教育集团招生咨询电话:7803286
附 件
1.城关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城关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3.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4.2022年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
5.2022年小学招生调配入学实施办法
6.2022年小学招生“均衡入学”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7.2022年小学招生“多校划片、派位入学”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8.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申请网址及二维码
9.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随迁子女现场审核点一览表
附件1:城关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城关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3: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4:2022年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
为了将拥军优属、引进人才、表彰模范、精准扶贫等优抚政策落实到位,推动小学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进行,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标准》。
1.符合《兰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相关内容的军人子女。
2.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的公安人员子女。
3.符合《兰州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相关精神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4.地方烈士子女。
5.符合《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陇原人才卡制度”实施办法》相关内容的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创新创业人才以及“陇原人才卡”A卡人员子女。
6.港、澳、台胞子女或受聘于城关地区的企业、高校等单位的外籍专家子女。
7.城关区户籍的全国、省、市级劳模子女。
8.城关区户籍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而委托本区监护人照顾的子女。
9.重大项目建设中就地安置尚未还建的拆迁户子女。
10.为城关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含南北两山等边远地区学校及辅读学校教职工)子女。
注:1.其他特殊情况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2.因上级政策调整等导致政策性保障入学对象或证明材料发生变化时,以上级补充发文为准。
3.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出具证明单位对证明真伪性及因此产生的问题负全责。
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类别一览表(一)
注:以上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地方烈士子女,“陇原人才卡”A卡人员子女作为“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直接认定为意向学校A类顺序入学。
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类别一览表(二)
附件5:2022年小学招生调配入学实施办法(试行)
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以及随迁子女数量剧增,2022年城关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形势严峻。为保证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让每个儿童能在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依据兰州市教育局《2022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小学调配入学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调配主体
城关区小学入学调配工作由城关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调配对象
1.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
2.区域教育资源不足、供需矛盾突出而导致的超计划生源。
3.未按规定配建学校或配建学校不到位的住宅区的儿童。
4.“房户不一致”的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各类儿童。
5.不符合六年一学位政策的城关户籍儿童。
6.因故放弃民办学校入学的儿童。
7.随迁子女。
三、调配原则
1.均衡发展原则。入学调配是对《兰州市城关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地段划分范围》的一个有力补充,通过调配使各校生源数量和生源结构达到相对均衡。
2.区域统筹原则。入学调配主要依据各校、各集团、各区域学位空额情况,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调配入学。
3.空位调配原则。入学调配将依照批次、类别顺序,调配到有学位空额的学校。
四、调配方法
1.当年招生计划紧缺、矛盾突出的各教育集团、学校,根据招生实际制定调配方案,报城关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统筹调配。
2.符合《2022年兰州市城关区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关区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上提出申请,经教育集团、学校审核认定,城关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即可按顺序原则自主招生;区委、区政府或教育局认定的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由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位空额情况,统筹调配入学。
3.未按规定配建学校或配建不到位的住宅区儿童,“房户不一致”的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各类儿童,不符合六年一学位政策的儿童,由相应教育集团根据学位空额情况制定调配方案,报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调配入学。
4.随迁子女。学校可根据学位空额,按排序进行自主招生;无法自主招生的儿童由城关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全区学位空额情况,依照调配原则指定入学。当全区小学招生计划全部完成后,将不再进行入学调配,无法在我区入学的随迁子女,应及时到周边县区或回户籍地入学。
五、补充说明
依据本办法而制定的各学校生源调配方案旨在解决当年各校间生源数量、生源结构不均衡的问题,当年有效,不能作为后期儿童入学的依据或参考。
附件6:2022年小学招生“均衡入学”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和人口的大量流入,区域人口的不均衡性日益突出,造成了部分区域和学校教育资源相对短缺等问题,另有部分区域由于旧城改造,人口外迁等原因,教育资源相对富足。为科学调节区域学位,回应群众就便入学呼声,城关区教育局将在个别摸底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试点“均衡入学”工作,更加公平、公开、公正地开展招生入学工作。
一、试点对象
水车园教育集团水车园小学、水车园教育集团民勤街分校、兰大附校、华侨教育集团华辰小学、静宁路教育集团静宁路小学、一只船教育集团一只船小学、华侨教育集团华侨实验学校、十九中教育集团金塔路小学等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意愿申请到试点学校入学的城关区户籍ABCD类儿童。
二、试点学校
东部区域:三十五中教育集团东岗小学、三十五中教育集团方家湾小学、范家湾小学、一只船教育集团启航分校;
中部区域:五里铺小学、宁卧庄教育集团南河小学、团结新村西校区;
南部区域:民主西路小学、平凉路小学、和政路小学;
西部区域:通渭路教育集团中山分校、通渭路教育集团柏道路小学;
黄河北区域:静宁路教育集团草场街分校、安乐村小学、十九中教育集团恒大绿洲校区。
三、实施步骤
1.符合条件的儿童监护人在网络入学申请时,选择“均衡入学”试点,选择填报“试点学校”;
2.原片区学校核实相关信息,进行网络审核;
3.儿童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自主选择的审核时段,到原学校参加现场审核;
4.试点学校在完成本片区儿童招生后,根据学位空缺情况进行顺序录取,无法录取的在周边学校择优调配入学。
四、补充说明
本办法旨在解决当年各校间生源数量、生源结构不均衡的问题,当年有效,不能作为后期儿童入学的依据或参考。
附件7:2022年小学招生“多校划片、派位入学”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甘肃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方案》精神,不断规范小学招生工作,依据《2022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在“批次招生,顺序录取”改革工作的基础上,选择个别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学校,试行“多校划片、派位入学”,即:整合多所地理位置相邻的学校的空余招生计划,将各校片区内部分儿童,电脑派位到相应学校入学。
一、适用对象
2022年小学招生过程中,招生矛盾特别突出的部分学校的“有户无房”儿童、“房户不一致”的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儿童、放弃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儿童,不符合同一片区六年一学位政策的儿童。
二、试点学校
水车园教育集团水车园小学、水车园教育集团民勤街分校、水车园教育集团秦安路小学、十九中教育集团金塔路小学、十九中教育集团上沟小学、华侨教育集团华辰小学、一只船教育集团一只船小学、兰大附校等校入学摸底数量超过招生计划,超计划儿童向周边学校派位入学。
三、派位时间
现场审核工作完成后,依据各集团、学校申请,择机开展。
四、派位办法
采用电脑随机产生“派位号”以及现场抽取“开始码”相结合的方式,依据每所学校招生计划数进行电脑派位。首先以校为单位将待派位儿童分男女组分别随机生成“派位号”;再由儿童监护人代表现场抽取“开始码”和“派位方向”;根据“派位号”和“开始码”相结合的录取方式,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数由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
第一步:公示参加派位的儿童名单。
第二步:公示接受派位学校剩余的招生计划数量。
第三步:产生“派位号”并抽取各校的“开始码”和“派位方向”。
第四步:逐校进行电脑派位。
第五步:公布派位结果。
第六步:派位结果备份存档。
五、补充说明
本办法确定的“适用对象”“试点学校”,旨在解决当年相关各校间生源数量、生源结构不均衡的问题,当年有效,不能作为后期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
附件8: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申请网址及二维码
入学申请网址:https://ybm.lzcgedu.cn
2.入学申请二维码:
附件9: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随迁子女现场审核点一览表
注:随迁子女监护人可根据工作、生活方便,在入学申请系统上自主选择审核点参加网络审核和现场审核。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1年07月22日兰州市城关区14088名儿童通过小学招生审核 水车园小学等5所小学部分生源调配至就近学校
- 2022年06月15日2022年兰州市七里河区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公布
- 2022年06月15日兰州市西固区城区小学招生服务片区公布
- 2022年04月26日兰州城市四区初中招生划拨方案6月9日公布 各县区小学招生方案6月上旬前公布 小学初中招生政策解读看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