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城关区草场街街道富星小院、草场街街道白土巷、五泉街道五泉南路润翠园、城关区雁南街道张苏滩水果批发市场、雁南街道张苏滩自建房片区(张苏滩路以东、高新开发区静思园以西、粮油市场以北、天庆中学以南)、雁南街道南河路大雁滩村自建房片区(南河路以北、雁西路以西、雁南路以南、警察学院家属院以东)、雁南街道滩尖子自建房片区(雁滩公园以北、金地花园以西、金鹏大厦以北、嘉盛园以北)、雁南街道锦华医院、雁南街道海弘外滩银谷、雁园街道刘家滩自建房片区(金徽财富中心以西、飞雁街以东、温馨家园以南、高新创新园区以北)、草场街街道元森石榴园、草场街街道恒大绿洲一号院等12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将城关区雁南街道嘉盛园D区、雁南街道恒孚小区、雁南街道天庆大道星河苑、雁南街道滩尖子花园小区、草场街街道铝制品厂家属院、草场街街道盐场路惠客家楼上区域、青白石街道小达子坪车管所、靖远路街道兰雅星河湾、拱星墩街道甘肃省气象局锅炉房、拱星墩街道三易花园、雁北街道雁滩家园D区、雁北街道雁滩家园B区、渭源路街道科技街航天和美、雁园街道雁滩绿苑小区、临夏路街道第六干休所、临复路街道益通小区、嘉峪关路街道嘉峪关西路198号临街小区、雁南街道张苏滩工商局家属院、雁南街道陇丰食品厂家属院、雁南街道景苑丽都、雁南街道雁滩路自建房片区(雁滩路以南、张苏滩路以西、外国语高级中学以北、外国语中学北门以东)、嘉峪关路街道东瓯逸景、雁园街道中广宜景湾尚城、五泉街道甘肃日报社家属院、五泉街道闵家桥172号小区、白银路街道兰林路小区、拱星墩街道欣欣茗园、草场街街道惠陇小区、临夏路街道静安门外56号小区、铁路西村街道居安小区中区、盐场路街道大沙坪左家湾66号自建房片区等31个区域划定为中风险区。
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的其他区域要严格落实低风险区各项管控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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