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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加强零售药店监管 织牢疫情防控防线

 2022/07/21/ 16:38 来源:天水日报 记者 何慧娟

天水:加强零售药店监管 织牢疫情防控防线

  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 何慧娟

  零售药店和超市一样都是重要的民生保障场所,为进一步靠实零售药店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大局,连日来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持续开展零售药店督导检查工作,切实织牢织密疫情防控防线。

  “请先扫一下‘场所码’,这边测体温,您要买什么药?……”7月19日,记者跟随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来到成纪大道西路的一家零售药店时,药店工作人员站在门口提醒顾客扫码、测温,做好防疫措施。

  记者看到,该药店门口摆放着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和登记簿。“来买药的顾客都很自觉地扫码、测温,如遇没有智能手机的顾客,我们会在登记簿上做好信息登记。”该药店店长王慧玲说,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经常来店里监督检查,他们都会严格按防疫要求进行扫码、测温、消毒、登记后进店,督查“四类药品”的登记管理情况等。

  “‘四类药品’是指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类的药,购买这类药品必须要做好登记,且必须携本人身份证、出示‘健康码’、体温正常的顾客才能购买。”王慧玲说,登记“四类药品”时,没有条码的药品由工作人员做好登记记录,有条码的会通过APP直接上传所辖社区。

  “零售药店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窗口,也是我们的重点监管对象,近期我们加强了零售药店监管力度,全面督促药店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最新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同时督查药店是否认真执行‘四类药品’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登记管理制度、防疫物资价格是否稳定等情况。”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董军说,疫情期间零售药店应每日将“四类药品”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销售实名登记信息推送到所辖社区,对不落实防控措施、不严格执行“四类药品”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实名登记的、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经营主体,将依法采取措施,及时控制和消除安全隐患。

  据了解,自7月11日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检查2449人次,检查零售药店1217户次,责令整改8家,其中停业整顿4家、公开曝光2家,通过督导和巡查,迅速提升了全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意识,有力规范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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