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我省出台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事项实施方案
每日甘肃网11月23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赋予市(州)、县(市、区)更大用的自主权,省政府近日印发《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事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从2022年12月1日起,省政府将城镇批次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等事项授权和委托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审批。
《方案》明确,从2022年12月1日起,将省政府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不含兰州市城关区、安宁区、七里河区、西固区),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涉及土地征收的集体农用地和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事项,授权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批准。
《方案》明确,将除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或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等3种情形以外的土地,且属于省政府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含兰州市城关区、安宁区、七里河区、西固区),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实施建设涉及土地征收的审批事项,委托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审批。
《方案》明确,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按照授权权限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按照委托权限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超过授权和委托权限的,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
《方案》指出,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事项委托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审批。省政府已批准的建设用地,确需改变原批准用途且符合法律法规的,委托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审批。
《方案》强调,授权和委托事项不包括省政府承接国务院授权委托事项。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不得擅自扩大授权和委托审批范围及内容,不得将承接的用地审批事项进一步授权和委托。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2年06月12日甘肃省向浙江调出城乡建设用地节余指标1.67万亩
- 2021年10月15日甘肃省三项举措优化建设用地审批制度
- 2020年12月02日武威市敲响全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第一槌”
- 2020年12月02日我省敲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第一槌”!武威市公开出让6宗101.32亩集体建设用地全部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