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文卫

预防奥密克戎传染 怎样做好个人防护?

 2022/12/10/ 08:31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 田小东

预防奥密克戎传染 怎样做好个人防护?

  每日甘肃网12月10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目前,奥密克戎作为最“流行”的毒株尽显其隐匿性强、传染性强、传播迅速的特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近日,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温馨提示,呼吁公众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共同守护自己和家人健康。

  双手要常洗常消毒

  手脏后,要洗手;做饭前,餐饮前,便前,护理老人、儿童和病人前,触摸口鼻和眼睛前,要洗手或手消毒;外出返家后,护理病人后,咳嗽或打喷嚏后,做清洁后,清理垃圾后,便后,接触快递后,接触电梯按钮、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后,要洗手或手消毒。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更要随时进行手部消毒。

  口罩要戴规范

  1.规范佩戴。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核酸检测等健康检查时,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收取快递时,乘电梯、公共交通工具时,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时,应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就医时,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杜绝熟人之间摘下口罩一起聊天、抽烟,口罩只遮掩口部、露出鼻孔透气,口罩没有和面部“严密”贴合、鼻夹没有压实,一只口罩长时间使用以及用棉布或海绵口罩替代医用口罩等不规范行为。

  2.及时更换。口罩需及时更换,疫情期间建议4—8小时更换一次口罩。离开风险场所时、在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近距离接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时佩戴的口罩,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使用过的口罩,当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立即更换。

  3.安全存放和丢弃。如需再次使用的口罩,可悬挂在洁净、干燥通风处,或将其放置在清洁、透气的纸袋中。随身携带口罩包装袋时,口罩朝内对折放置在包装内。口罩需单独存放,避免彼此接触,并标识口罩使用人员。

  对于要丢弃的口罩,如果在医疗机构,请直接投入医疗废物垃圾袋中。对于普通民众,因风险较低,使用过的口罩可以直接丢入垃圾桶,也可使用密封袋/保鲜袋,将口罩密封后丢入垃圾桶。

  社交要有距离

  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遮挡口鼻,纸巾不乱丢。疫情期间,少聚餐聚会,少走亲访友,少参加喜宴丧事,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不混用餐具,夹菜用公筷,尽量分餐食;食堂就餐时,尽量自备餐具。排队、付款、交谈、运动、参观、购物时,要保持 1米以上社交距离。

  居家要清洁、通风,适当消毒

  1.常通风。提倡勤开窗通风,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温度适宜时,可使窗户常开。

  2.做好清洁消毒。日常保持房间整洁。处理进口冷冻食品的炊具和台面,病人及访客使用的物品和餐饮具,要及时做好清洁消毒。收取快递时,用75%的酒精或含氯消毒剂等擦拭或喷洒快递外包装,拆封后及时丢弃外包装,并做好手卫生。空调使用前,要对空调壁挂机过滤网、蒸发器表面、进出风口进行清洗和消毒。

  3.保持厕所卫生。马桶冲水前盖马桶盖,经常开窗或开启排气扇,保持存水弯水封。定期清洁消毒厕所内卫生洁具和地面,表面有脏污或霉点时,要及时清洁消毒。

  疫苗要接种 作息要规律

  1.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保护个人健康。

  2.加强身体锻炼,坚持作息规律,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心态健康;健康饮食,戒烟限酒;做好每日健康监测,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及时就医。

  备好居家小药箱

  可以简单备一些非处方药,应对冬季呼吸道疾病的发生,对缓解新冠、流感症状都有效。中成药可准备连花清瘟胶囊、连花清瘟颗粒、清感颗粒、疏风解毒胶囊、藿香正气胶囊、小柴胡汤颗粒。(注意:不要叠加,只选一种,以免出现药物过量风险。)

  如果出现发热、头痛、咽痛等症状,明显影响休息、影响睡眠,可以服用解热镇痛的药物。建议使用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儿童也有相应的混悬液可选用。

  如果出现咳嗽,建议使用复方鲜竹沥液、宣肺败毒颗粒、急支糖浆等。

  如果出现痰多、咳痰费力的情况,建议使用复方甘草片、乙酰半胱氨酸颗粒等。

  如果咽痛、咽干比较明显,建议使用华素片、西瓜霜含片等。

  如果鼻塞流涕比较明显,建议使用扑尔敏、氯雷他定、西替利嗪,还可以用布地奈德喷鼻剂。除了用药,对抗新冠病毒更需要好好休息,多喝水。

  建议7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基础病的人群,首选医院观察治疗。如果在家出现高热超过三天仍没有缓解,有明显呼吸急促、喘憋,应立即前往医院就诊。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小东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