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万及敏)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获悉,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预防过度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不安全事故,兰州市划定2023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市民可在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五、元宵节,从早7时至晚12时(除夕当天可以延长至正月初一的凌晨2时)期间在非禁止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一、近郊四区确定下列区域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城关区:东至天水北路、嘉峪关北路、鱼池口路,南至白银路和火车站西路、火车站东路,西至中山路,北至南滨河路、南河南路;东至盐场北路,南至北滨河东路和人民路,西至佛慈大街,北至甘肃省康泰医院东西延伸线。
七里河区:东至文化宫桥,南至南绕城线,西至深沟桥,北至南滨河路。
西固区:东至西固东路南部与福利东路交界处、西固中路北部与玉门街(南北向)交界处,南至南山路辅道区域,西至康乐路,北至西固西路至兰州石化公司一线。
安宁区:东至马槽沟与城关交接处,南至北滨河路,西至大沙沟(包括仁寿山景区),北至北环路;东至咸水沟,南至北滨河路,西至兰州至中川城际铁路,北至北环路。
【下列场所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场所;(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3)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安全保护区内;(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5)图书馆、档案馆、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疗养院;(6)广场、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7)公园、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范围内;(8)南北两山绿化区范围内;(9)城市道路、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地下人行通道;(10)市、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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