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经济

《甘肃省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提出 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过渡期调整至明年1月1日前

 2020/08/20/ 09:28 来源:兰州日报 记者 张万宏

《甘肃省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提出——

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过渡期调整至明年1月1日前

  每日甘肃网8月20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8月18日,记者从甘肃省发改委了解到,日前省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出台《甘肃省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轻型汽车(总质量不超过3.5吨)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截止时间,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2021年1月1日前允许销售和注册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提前实施国家确定的汽车排放标准。

  《措施》提出,各地要充分发挥汽车消费在全省促消费、扩内需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利用省市县政府投入5500万元对新购家用车辆给予补贴,在全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支持、油银保组合消费等形式多样的家用汽车促销活动,刺激汽车消费。鼓励汽车销售企业通过降价促销、买车送交强险等措施,促进汽车消费。加快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建设,积极扩大进口汽车消费。鼓励开展以旧换新等促销活动,扩大汽车消费总量。

  《措施》还提出,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并平缓2020至2022年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加快补贴资金清算速度。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及时落实《甘肃省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公交、出租等公共领域燃油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工作力度,支持充电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和完善配套运营服务。

  《措施》还要优化车辆交易登记等制度,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及国家政策要求,继续落实二手车环保达标监管和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加强二手车行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销企业行为,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按销售额的0.5%征收增值税。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万宏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