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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零时起 皋兰县启用10处电子警察

 2021/08/27/ 22:52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郭秀睿

  新甘肃客户端8月27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今天,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皋兰大队获悉,为创造良好交通环境、预防交通事故,自2021年9月11日零时起,皋兰县正式启用新增的10处非现场执法系统(电子警察),并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抓拍违法行为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违法停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六种违法行为。

  【10处非现场执法系统抓拍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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