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法治

【奋进新征程 创造新伟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甘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01/06/ 09:11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常洁琨

【奋进新征程 创造新伟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甘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常洁琨

  要进一步重视法治、厉行法治,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要进一步重视法治、厉行法治,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用好法律武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将法治作为社会的“最大共识”和“最大公约数”,深刻认识到法律的功用最终不只是惩恶,更在于对社会价值的引领,法治中有人心的温度,有社会的期盼,有正义的共识,力争让法治真正植根于社会文化土壤之中,使人们内心自觉遵循。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的愿景变为现实,为实现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甘肃力量。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质量迈进,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决策能力,增强政务服务水平,全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市场化法治化进程。加强数字政府特别是城市数据大脑建设,加快数据融合,整合省市县及各部门信息资源,消除数据壁垒,推动“一网通办”落地落实。重点推进教育、卫生、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妥善回应群众关切,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加大依法公开、主动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强化“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观念,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科学立法,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加强法规与政策之间的有机衔接,制定重大政策应于法有据,符合法治原则和精神,实现法规与政策优势互补。要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将甘肃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具有规范性、可操作性和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和行为规范,确保其落地落实。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升地方性法规在高质量发展、人才储备、科技创新、农业农村、生态文明、数字经济、民生保障等领域的立法质量,有效发挥立法的引领保障作用,不断提升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率、贡献度,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动力和潜力。在立法“选题”上,要突出甘肃特色、体现甘肃需求、服务甘肃发展。在立法原则上,严格遵循“法律优先”“法律保留”原则,根据甘肃发展目标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行为边界,明确市场主体行为底线和法律红线。同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立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坚持问需问计于民,力求每一项立法都能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使甘肃人民不仅感受到法治的光辉,也切实体会到立法所带来的福祉。

  用法治巩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果。发展实践表明,将改革创新的重大成果通过法治的方式和手段加以巩固是持续深化改革行之有效的方式。从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中,及时总结出可复制和推广的成熟的规律性经验,转化为法律规范制度,通过制度保障实现“有效兜底”。如在脱贫攻坚中取消了行业部门与脱贫无关的一些“搭车任务”,对超出“两不愁三保障”的额外指标一律予以剔除等,将这些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转化为法律规范制度,建立“返贫风险规避机制”和可持续的脱贫保障机制,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制度支撑。这样做既巩固了实践创新成果,进一步降低发展风险和“试错”成本,又能保障可持续发展。

  要严格实施法律,筑牢法治“防火墙”,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发挥监管部门执法监督制约作用和司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依法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个人利益。进一步提高诉讼的时效性和裁决的公正性,综合运用协商、调解、复议、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为甘肃政法大学教授)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