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全面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每日甘肃网3月17日讯 据兰州新区报报道 为切实推进“数字政府”和不动产登记便民体系建设,深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证明)在企业开办、生产经营、抵押贷款、公司上市、房屋交易(含企业间不动产转移)及个人相关的子女入学、住房公积金使用等领域的应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日前,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发布公告,将全面推广应用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权利人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政务超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网上大厅—我的证照)”或者“甘快办”APP(精选主题—不动产服务—不动产证照),经网上实名认证,可查询名下不动产权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对应的电子证照。对确需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核)证明的,申请人(或权利人)可通过上述途径,下载其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核)证明》。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证明)是证明权利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有效电子凭证。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证明),与纸质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和不动产登记查询(核)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房屋交易、公(廉)租房申报、户籍管理、子女入学等政务服务的依据。
根据《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国网兰州新区供电公司关于实施不动产登记与居民电力联动过户办理的通知》《关于实施不动产登记与居民水气暖联动过户办理的通知》,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还可以作为办理新区范围内房屋与水电气暖“联动过户”的依据。
获取电子证照后,需要查询纸质证书复印件的,要到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房屋信息查询窗口。集体土地、军产、保密产的不动产登记暂不实行核发电子证照(证明);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证明)记载事项应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若出现不一致,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因管理或保管不当导致电子证照泄露的,权利人需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当事人申领电子证照出现异常情况的,可及时与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931-8458410。
(记者 祁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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