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引领 法治护航——习近平法治思想陇原实践基层行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奋力谱写新时代法治清水建设新篇章
清水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 马越垠
近年来,清水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2023年清水县“创新打造法治文化精品工程”被评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县委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做到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确保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围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学习8次,引导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常态化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十一个坚持”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重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谋划安排,强化法治督查,优化法治考核,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有力推动法治清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走深走实。
站稳人民立场,忠诚践行法治为民宗旨。坚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贯穿于法治清水建设全过程,积极回应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做到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2个立法联系点收集立法意见建议、反映社情民意的作用,完成9部地方性法规的意见征集,架起了群众与立法机关之间的“连心桥”。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推广应用“智慧诉讼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便捷化、智能化、全流程法律服务,推出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21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4件。围绕促进司法公正,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构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让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优化法治环境,护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为企业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健全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两轻一免”清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办理行政柔性执法案件2753件,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刚性与柔性相统一,打造了优质法治“软环境”。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改革,1306项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73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六聚焦六提升”行动,组织法律顾问、律师到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开展“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等活动78次,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始终把法治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基层司法所、综治中心、综合执法队、网格员和县乡村三级311个人民调解组织等力量,健全预防在先、专群结合、全面覆盖的基层治理体系和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482件、调解成功率99%,永清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依法开展治安巡查、排危治乱、反电信诈骗、打击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强化社会面治安管控,被评为“平安甘肃建设示范县”。
深化普法宣传,着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国家机关分工负责,法官、检察官、律师以案释法,普法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的“大普法”格局,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社会氛围。创新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以案释法”、巡回法庭进乡村,深入实施法律“八进”活动,创编学法“三字经”、法律“八进歌”等普法作品,采取乡村大喇叭“播”、蒲公英播报“传”、普法志愿者“讲”、文化人才“送”、文艺能人“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普法宣传吸引力。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评选,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法治课堂,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形成了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先后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3个。
今后,清水县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统筹抓好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奋力谱写新时代法治清水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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