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引领 法治护航——习近平法治思想陇原实践厅局(部门)探索】
全面加强民族事务依法治理 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赵凌云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党的民族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是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加强民族事务依法治理,有力有效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一、坚持为民利民惠民,推动法规体系系统化时代化。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弘扬法治精神,全面履行法治责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作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最根本的政治保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用法治思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每年召开省民委委员全体会议、全省民委主任会议,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分解落实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各项任务,压紧压实各级各方面的责任,共同推进涉民族法规体系建设。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为根本目的,实施《甘肃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落实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支持2个自治州、7个自治县全面推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切实保障民族自治地方各族群众依法行使权力、平等享有义务,共同建设各项事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完善涉民族法规体系。全面梳理评估涉民族地方性法规,科学制定工作计划,稳慎推进立改废释。2021年来,先后推动废止甘南州《实施〈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等9件法规,通过“嵌入式”立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新修订的《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甘肃省边境管理条例》,形成了由现行81件涉民族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变通规定互为补充、科学有效的涉民族法规体系。
二、聚焦有形有感有效,促进宣传教育精准化常态化。编制实施民委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用喜闻乐见的形式、精准滴灌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开展主题活动。连续20年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省市县乡村广泛联动,举办系列主题活动。连续6年开展“百场万人”大宣讲180多场次,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连续3年实施“石榴籽”教育工程,健全完善党员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常态化机制,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学习培训必学内容、融入大中小幼学生必修课程、嵌入群众教育全过程各方面。构建宣传矩阵。在省法官学院打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四个基地”,与国家民委“一报两刊”及甘肃日报社、省广电总台、读者集团、省博物馆、省文旅产业集团等12家单位开展战略合作,发挥各方面优势作用,借助各领域宣传阵地,开设专栏专版专刊,推出学法释法系列文章,制作播出《同心筑梦》电视纪录片26集,共同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打造载体平台。创新开展民族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民族团结·宪法同行”“基层社会治理助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全媒体采访等专项活动。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实践馆、展览馆和公园、广场等宣传教育阵地239个。在抖音开展民族团结题材新媒体创意大赛,制作投放系列普法短视频。在宪法宣传月活动期间,设计制作并向群众集中发放普法文创产品,现场开展政策解读、法律咨询等活动,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三、突出共建共治共享,助推依法治理制度化规范化。以“主动创稳”为牵引,推动各级各方面把民族事务依法治理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融入示范创建。将民族事务依法治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七+N进”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的重要内容,纳入测评指标体系和表彰奖励办法,推动民族事务依法治理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连队、景区、宗教活动场所等,形成了全面动员、全域覆盖、全员参与、全力推进的依法治理格局。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治理体系,在部分县市区成立民族宗教工作服务中心,设立12个民族工作法治建设基层联系点,打造117个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实践点,创建69个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示范单位,成为基层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创新实践。深入开展民族领域主动创稳行动,积极探索建立基层治理新模式,依法调处矛盾纠纷,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保障合法权益。坚持一视同仁、一断于法,不把涉及少数民族的一般性社会事务工作简单归结为民族工作,不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民事刑事问题简单归结为民族问题,不把发生在民族地区的一般矛盾纠纷简单归结为民族矛盾,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与17个省市区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双向协作机制,在就业就学、技能培训和困难救助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
新时代新征程,全省民委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民族事务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民族事务依法治理水平,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贡献民族工作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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