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论语】
优化消费环境 激发消费活力
兰宇
每年“3·15”,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话题都会引发社会的高度关注,各地也会在“3·15”集中打击和曝光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但同时也要看到,优化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一场持久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凝聚合力,始终撑起“安全防护伞”,才能更好激发消费活力,让更多人“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
消费是经济生产、流通等环节的最终呈现。不断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提升大家的消费意愿。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各地相关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切实站在消除消费者后顾之忧的第一线,加强市场监管,畅通维权渠道,加强维权服务,进一步完善纠纷解决机制,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形成震慑,充分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此外,随着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的兴起,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手段也变得更加隐蔽,直播售假、网游虚拟财产侵权等新问题不断出现,针对这些新的难点痛点,要进一步科学施策、综合施策,及时妥善解决好相关消费纠纷,并将其纳入常态化、法治化的监管轨道,使消费的“坑”越来越少,消费的信心就能越来越足。
每年“3·15”晚会之后,被曝光企业第一时间回应舆情危机,第一时间拿出应急预案,几乎成了“规定动作”。但是,这些“规定动作”,远不能消除用户的信任危机。在持续向好的消费大环境中,每一个经营主体都要自觉规范商业行为,时刻加强行业自律,始终坚持诚信经营,自觉抵制各类不良营销方式。对于经营者而言,“排队道歉”并不是平息消费者怒火的“法宝”,平日积攒的信用和口碑,才是行稳致远的“利器”。所以,与其在舆情危机到来时诚惶诚恐,不如在平时多下功夫消除质量危机、信任危机。只有牢牢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把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生产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各个环节,加强安全检测,充分保证质量,杜绝各类隐患,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构建消费者友好型消费环境,才能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消费是激活经济发展的“一池春水”,保护消费者权益就是护航经济发展。执法者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经营者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合力守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将进一步促进消费活力迸发,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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