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引领 法治护航——习近平法治思想陇原实践基层行动】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奋力谱写新时代法治嘉峪关建设新篇章
嘉峪关市委副书记、市长 刘凯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近年来,嘉峪关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遵循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甘肃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省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聚焦重点抓落实,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被评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法治嘉峪关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嘉峪关市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思想根基和制度基础。各级政府党组采取会前学、专题学等方式学习法律法规,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政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在《嘉峪关日报》开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研究”宣传专栏,刊发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署名文章58篇,着力将学习成效转化为自觉行动。依托市委党校建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与政府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每年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果持续拓展提升。
严格履职助推高质量发展。嘉峪关市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建立沟通协调、评价反馈、投诉办理等10项制度,推行企业司法需求快速响应、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系统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企业效益“双提升”。2023年以来,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连续九个季度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在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中四获“贡献奖”、四获“进步奖”,开创了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创新运用“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府检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政府与法院、检察院协同推进保交楼任务、烂尾楼盘活、涉众信访积案等问题依法依规源头性治理、实质性化解。全市6个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全部依法依规稳步推进解决,保交房项目交付率达到99.63%,最大限度维护了群众利益,也兼顾了企业和各类债权人利益,有力破除了全市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制约。
良法善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嘉峪关市深入践行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突出重点领域立法,聚焦城市管理、生态环保等难题,先后出台《嘉峪关市养犬管理条例》《嘉峪关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等12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打造基层立法联系点8个,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调整组建应急管理、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健全城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规划牵引力、清单管控力和统筹保障力,以优质法治宣传对接公民法治需求,“以基础性、先导性普法工程保障‘法治嘉峪关’建设”项目被评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
多措并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嘉峪关市坚定不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力打造社会治理、民生幸福的典范城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蹚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符合市情实际的源头治理、诉调对接、专群结合新路子。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评价体系,不断优化完善“群众诉求”闭环联动机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结率和满意度连续3年位居甘肃省第一,获评全国“2024年为民惠企服务腾飞典范”。市长信箱网民留言办理连续3年获评人民网群众工作“民心汇聚奖”,嘉峪关市连续2年在新华社有关评选活动中获评“最具幸福感城市”。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占比达到50%,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62个,深化“律师进社区”服务,推进为农村、城市残疾人、低保户以及退役军人家庭提供法律顾问工作,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更加可感可触可及。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嘉峪关市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努力使法治成为城市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峪关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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