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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电影局2020年度优秀电影剧本征集启事

 2020/03/11/ 19:17 来源:甘肃省电影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促进电影创作繁荣发展、发现培养编剧人才,今起发布《甘肃省电影局2020年度优秀电影剧本征集启事》。

  一、征集要求

  面向全国电影创作者广泛征集已创作完成的电影剧本,投稿只接受全部完成的电影剧本,电影剧本须单独提交1000字左右的独立故事梗概。

  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二、征稿内容

  1.讲述红军故事,传承红色基因。艺术地再现西部地区革命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反映西部人民在党的领导下艰苦卓绝、可歌可泣的革命斗争历史,讴歌中华儿女不屈不挠、英勇抗争的爱国主义精神。

  2.讲述脱贫攻坚故事,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反映新时代西部农村的巨大变化,体现国家政策对于农村发展的重要作用,关注农民、农民工的心路历程,着力展现广大农村群众追梦筑梦圆梦的奋斗历程和勤劳、勇敢、智慧的动人事迹。

  3.讲述“一带一路”故事,展现丝绸之路“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和时代精神。聚焦共商、共建、共享中鲜活的人物事例,展现全球化进程中中国文化、中国精神的独特魅力。

  4.讲述抗击疫情故事,挖掘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感人事迹,聚焦凡人善举,生动反映社会各界展现出的强大的凝聚力和中华民族团结一心抗击疫情的磅礴力量。

  5.讲述生态保护、民族团结、青少年励志故事,展现发展进步主流、良好道德情操、朴素生活理念、宽厚包容品质、美好善良心灵。

  三、来稿要求

  1. 申报主体为电影剧本作者个人,不受地域限制,所申报剧本须为原创。

  2. 申报的电影剧本须为本人创作、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且未转让版权。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影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有关当事人书面授权同意材料。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侵权或已转让版权的,将取消资助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取消其资助资格,追回资助经费。

  3. 剧本须具有电影剧本的基本格式和完整架构,符合剧本的篇幅长度。

  四、评选推优

  组织专家推选出一批具有高度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和有市场潜力的好剧本,按照5万元和8万元的等次标准,以政府购买形式进行采购并签订合同,2年内由甘肃省电影局享有相关代理权。凡进入拍摄阶段的电影项目须向省委宣传部电影处报备,影片拍摄完成后应在片头醒目位置标注“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电影剧本征集孵化资助项目”。评选结果将在“甘肃电影”微信公众号、每日甘肃网、中国甘肃网、新甘肃客户端等平台公示发布。

  五、投稿方式

  1.参加剧本征集的编剧请在《作者登记表》(见附件)上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2.表格及剧本全文、故事梗概电子版同时发至电子邮箱。(请务必在电子邮件的标题栏注明作者姓名和剧本名称)。

  请将《作者登记表》纸质材料邮寄至以下地址(只接收EMS、顺丰快递):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226号甘肃省委宣传部电影处504办公室  

  0931-8539868

  3.作者在投稿期间联系信息如有改变,请及时告知省委宣传部电影处。

  投稿邮箱:

  gansudianying226@163.com

  联系电话:0931—8539868  

  附件:作者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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