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尤婷婷 通讯员 张旭春)省司法厅日前批准在兰州新区设立一家名称为兰州市兰州公证处的合作制公证机构,同意将位于兰州市安宁区的兰州恒信公证处改制为合作制。至此,我省合作制公证机构增加为3家。
据了解,合作制公证处不要国家编制和经费,在人财物管理上有更多自主权和决策权,不仅能突破编制对发展公证队伍的限制,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公证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优质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为此,省司法厅将扩大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作为推动全省公证改革的重要举措,在2018年批准设立我省第一个合作制公证处后,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公证机构改制为合作制。此次设立的兰州市兰州公证处由原兰州市公证处和原兰州中山公证处全体公证人员组建,兰州恒信公证处由本处全体公证员担任合作人。两家公证处的公证员数量、素质和办证规模均位于全省前列,将有利于打造高起点、规模化、上档次的公证机构,发挥辐射示范效应,更好地激发全省公证行业活力,开创我省公证改革创新的新局面。
相关新闻
- 2020年02月11日省司法厅部署疫情防控期间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
- 2019年12月03日甘肃省司法厅首次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
- 2019年04月16日甘肃省司法厅开展法治扶贫“十项行动”助力脱贫攻坚
- 2019年01月31日省司法厅发布2018年度甘肃省十大优秀公证案例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