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金奉乾)4月20日,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强调对湖北和武汉来甘返甘人员继续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两次核酸检测;对来自黑龙江、内蒙古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按照国务院相关要求,按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管控,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到达目的地集中隔离14天,并至少进行两次以上核酸检测。
甘肃省人民医院预检分诊点 金奉乾摄
《通知》要求,境外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已集中隔离14天的,来甘后在出示集中隔离14天证明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应主动配合社区做好健康监测管理,并于第7天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其间出现异常情况,社区要及时向当地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报告;如不能提供集中隔离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当地联防联控领导小组落实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
《通知》指出,来自中风险地区且持有健康码“绿码”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在第一天和第七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期间,社区应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和随访观察,结果均为阴性者可安全有序流动;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证明,到达后第一时间在留观点或隔离点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回到居住地后居家隔离14天,社区做好健康监管和随访观察,并于第七天再次进行核酸监测,两次结果均为阴性者,隔离期满可安全有序流动。来自低风险地区且持有健康码“绿码”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体温正常可安全有序流动;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或健康证明的,社区应做好不少于14天的人员健康随访和管理,不需要隔离观察。
甘肃省印发的补充通知
《通知》明确,在目前已全面恢复正常医疗秩序的情况下,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格做好患者引导分流、预检分诊,落实发热病人留观制度、医护人员标准防护、院内感染监测、日常消杀、人员培训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重视院感防控工作、不落实院感防控要求,导致出现严重院内感染的,按照相关规定做出问责处理。
同时,社区、乡村、宾馆酒店、用人单位等在继续做好湖北和武汉来甘人员管理服务的基础上,加强对黑龙江、内蒙古等疫情重点地区来甘人员摸排登记、信息上报、政策解读、健康监管和随访观察等工作。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广泛宣传疫情管控政策,引导群众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做好自我防护,积极参与监督,构筑群防群控、联防联控严密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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