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本网原创

甘肃省这些文博单位和文物要申报国家文化地标和精神标识了

 2020/05/07/ 09:25 来源:每日甘肃网 李杨

  每日甘肃网5月6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要“将莫高窟、嘉峪关,中国旅游标志‘铜奔马’和彩陶、汉简、重要革命文物推介申报为国家文化地标和精神标识。”

  《意见》明确提出,甘肃省在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方面,要深化中华文明研究。推进史前文化、周秦文化、丝路文化等区域性考古研究和敦煌学、简牍学等特色人文社科研究。将莫高窟、嘉峪关,中国旅游标志“铜奔马”和彩陶、汉简、重要革命文物推介申报为国家文化地标和精神标识。同时,将文物保护利用常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体系,依托文博单位打造中小学教学实践基地和干部教育基地。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依托敦煌研究院建成省级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地巡查监管、监测预警和预防性保护。推动将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河西走廊国家遗产线路、长城保护利用示范区纳入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积极申报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和长征国家文化公园。

  甘肃省还将鼓励文博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所得收入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用于公共服务、藏品征集和对符合规定人员予以绩效奖励。非国有博物馆建设、管理、运行享有与国有博物馆同等待遇。各级政府根据财力状况,以购买公共服务或奖励等形式对评估合格的非国有博物馆进行补贴。另外,在深化“一带一路”文物交流合作方面,甘肃省将实施文物外展精品工程。组织以丝绸之路、敦煌文化、彩陶艺术为特色的文物外展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展出。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文物管理、文物科技和数字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共建敦煌学、简牍学和丝绸之路学术研究与传播弘扬基地。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