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电诈案件预警
出租微信号银行卡被用于犯罪,情节严重将追究刑责
每日甘肃网5月17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张秀芸)5月16日,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电诈案件预警,除了对近一周来全省刷单、网贷、冒充公检法等常见电诈案发出预警外,还特别提醒近期出现的一种新型诈骗手段——“出租微信号,定期收租金”。
案例1:出租微信号
5月10日,酒泉公安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发现个别中学生经同学、社会闲散人员介绍,将自己的微信号以每天40-80元的价格出租给他人使用。
省反诈中心提示:在校学生应该增强个人新型安全保护意识,不要将自己微信、QQ号、身份信息、银行卡等出租或转借他人使用,防止违法犯罪人员利用。出售买卖实名制手机卡、银行卡,一旦被用于犯罪环节,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警告、训诫、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2: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例
5月10日,陇南市居民X先生在家接到一自称上海市嘉定区公安局张警官的陌生电话,对方称X先生涉嫌一起非法洗钱案,需要其配合调查。X先生听到后非常紧张,按对方要求关闭了自己所有的通讯方式,并申请了一个新的QQ号和对方联系。在QQ聊天中,对方索要了X先生所有的银行账号和账号内的存款信息,并索要了手机验证码,后X先生收到了转账短信,其银行账户内的20余万元被转走。X先生联系对方时,对方已将其拉黑,其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省反诈中心提示:公安机关不会在电话和网络上办案,更不会通过微信、QQ等聊天软件和工作对象交流案情,一旦接到自称公检法机关的电话,并提及银行卡、安全账户、转账等字眼的请立即挂断。
案例3:网络交易诈骗案例
5月13日,张掖市居民N女士在闲鱼APP上出售自己的闲置物品时,一买家告诉N女士无法下单,N女士联系闲鱼客服,客服告诉N女士店铺未授权,交易已被冻结,需要交纳2000元保证金,等审核通过后再返还给N女士。N女士扫码支付后,客服又以其他理由诱骗N女士扫码支付15000余元,当对方继续要求N女士支付保证金时,N女士怀疑自己被骗,遂报警。
省反诈中心提示:网上交易时凡是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的都是诈骗,若对方提到账户被冻结、需开通新业务等字眼时请立即终止交易。
案例4:注销贷款平台诈骗案例
5月11日,白银市居民M先生接到一陌生来电,对方称M先生在大学期间申请的教育基金存在问题,让M先生联系客服QQ解决。因M先生从未申请过教育基金,所以对客服心存戒备,添加QQ后,对方向M先生发送了自己的京东金融注销组的工作证件,M先生便信以为真。对方称M先生的教育基金需要注销清零,让M先生登录京东金融APP和苏宁易购APP借款,完成清零后两个小时内将钱返还给M先生。M先生便在两个APP上借款80000余元转账到对方的指定账户,后M先生发现已被对方拉黑,遂报警。
省反诈中心提示:贷款平台不存在注销清零一说,请时刻提高警惕,切勿被不法分子的谣言蛊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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