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定期学法制度
每日甘肃网5月21日讯 据平凉日报报道 近日,中共平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从学法对象、学法形式内容、组织管理考核等方面对党委(党组)中心组以及政府定期学法作出具体安排。这是平凉市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做出的制度规范。
《制度》指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业务学习,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素养,注重提高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制度》明确,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的重点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国家、省、市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要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政府常务会定期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6次,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年度学法计划由党委(党组)或者政府办公室负责拟定,报主要领导审定后实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对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学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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