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人民法院:“移动微法院”让群众少跑腿
每日甘肃网5月26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 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成功受理一起执行跨域立案,成为今年金塔县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受理的首例执行跨域立案案件。
文某申请执行卢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人卢某未按照生效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文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申请人文某居住在玉门市,被执行人卢某居住在金塔县,该执行案件是由金塔县人民法院管辖的普通执行案件,按照以往的做法,申请人需要到管辖法院办理立案手续。
申请人到就近的玉门市人民法院咨询得知,通过微信小程序“移动微法院”可以提交立案申请,遂在玉门市人民法院跨域立案专员的帮助下,通过“移动微法院”的跨域立案平台录入案件信息,并推送立案电子材料。金塔县人民法院立案人员在线收取并审核材料后,该起执行案件成功立案。
跨域立案是当事人或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就近选择法院作为协作法院,由跨域立案专员帮助其通过微信小程序“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及相关材料,管辖法院审核后予以登记立案的工作机制。跨域立案充分发挥了“互联网+”优势,实现了不同区域、不同法院之间的跨域协作,方便群众诉讼,让当事人在家门口的法院就能申请异地立案,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至目前,金塔县人民法院初步形成了现场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相结合的立体化立案工作新格局。至5月中旬,共受理网上立案40余件,跨域立案作为管辖法院收案15件,作为协作法院立案3件。(李育)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0年05月19日岷县法院高效办结两起诉前保全案件
- 2020年05月19日出租房屋漏水 谁来担责? 法院判决:房东、租客各承担70%、30%的赔偿责任
- 2020年05月13日金昌市一男子约朋友饮酒后身亡 法院判三名同饮者无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