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好法治故事 传播法治精神
——酒泉两级法院多点发力提高宣传思想能力水平
每日甘肃网5月26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记者 王丽君 通讯员 阎晓斌)近年来,酒泉两级法院宣传思想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审判中心工作为出发点,深度融合执法办案、党建队建、普法教育、机关文化建设等工作,为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和舆论支撑。
酒泉两级法院始终坚持法院宣传思想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全市法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通今日头条、抖音、门户网站、司法公开网、院长信箱、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及时发布动态、解答网民留言,牢牢掌握主动权、引导权和话语权。同时,把宣传思想工作作为揭开法院审判工作面纱、接受监督的直接方式,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倒逼干警更加公平公正开展审判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每年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刊发新闻稿件3000余条,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连续挺进甘肃政法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和全市市直机关官微排行榜前10名。
酒泉两级法院逐步构建起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关注审判动态、体验司法服务的工作新格局,推进司法公开零距离。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裁判文书26003篇,在互联网直播庭审8683次,既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也有效倒逼法官提高庭审驾驭能力,促进了审判质效提升。
为突出法院特色、提高宣传思想能力水平,以实效带动整体工作,酒泉两级法院将宣传思想工作与绩效考核紧密结合,专门研究制定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各部门、各基层法院确立专、兼职通讯员,在全市法院范围内每季度通报宣传思想工作情况,从制度机制上激发抓好宣传思想工作的热情。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举措,展现了全市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形象。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思想工作多次在全省法院绩效考核中位居前列,去年被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表彰为“对外宣传工作先进集体”;部分基层法院多次被地方党委宣传部门表彰为“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后有20余名通讯员受到地方党委宣传部门和上级法院表彰。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20年05月19日岷县法院高效办结两起诉前保全案件
- 2020年05月19日出租房屋漏水 谁来担责? 法院判决:房东、租客各承担70%、30%的赔偿责任
- 2020年05月13日金昌市一男子约朋友饮酒后身亡 法院判三名同饮者无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