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6月3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杨)记者今日从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为进一步推进艺术档案资源建设,更好地为社会提供艺术档案利用服务,甘肃省文化艺术档案馆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各文化艺术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征集文化艺术档案资料,让珍贵记忆得以收藏。
档案工作是一项记录历史、传承文明的事业,也是一项基础性、支撑性工作。艺术档案是文化艺术单位和艺术工作者在艺术创作、艺术演出、艺术教育、艺术研究、文化交流、社会文化等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片、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历史发展的见证。甘肃省文化艺术档案馆作为永久保管文化艺术档案的基地,征集的文化艺术档案资料具体包括综合活动材料(包括各种艺术节形成的材料;文化艺术史料形成的材料;各种文化艺术刊物创刊以来形成的材料及刊物出版的重要原稿等);文学创作材料(包括文学创作活动形成的材料;文学本,如手稿与印刷本;创作素材材料;采风材料);艺术表演材料(包括剧本、导演本、演出本、改编本、移植本、外国剧作译稿;剧节目宣传材料:广告、海报;观众来信等);美术、摄影材料(包括绘画创作形成的草稿、定稿、作品照片等材料;书法篆刻活动形成的材料等);社会文化材料(包括群众文学创作活动形成的材料;群众艺术活动形成的材料;传统民族民间艺术挖掘、抢救、整理、创作形成的材料等);艺术研究(包括文学艺术论著研究材料;乐器研究材料等);艺术教育材料(教职人员在艺术教育实践、创作研究中形成的材料;师生艺术采风收集、整理的材料等)。
征集方式以自愿捐赠为主,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可以通过发送邮件,或者来函、来电、来人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甘肃省文化艺术档案馆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捐赠档案资料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双方签署协议,甘肃省文化艺术档案馆将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法规予以保护。
【联系方式】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2号旅游大厦15楼
邮箱:1354776748@qq.com
联系人:征集管理部 艾琳:18 993171932 宋乔:13669365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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