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文卫

夏季疫情常态化防控攻略

 2020/06/18/ 05:44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夏季疫情常态化防控攻略

  核心提示

  目前,国内疫情虽然得到有效控制,但是随着北京近日连续暴发确诊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后,北京市宣布进入非常时期,整体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高温夏日的个人疫情防护更是不能懈怠。本期《生活》为您搜寻夏季专属防护措施,请大家一定不要掉以轻心,继续做好防护工作。

  一、口罩应该如何合理佩戴

  普通民众

  1.居家

  防护建议:无需戴口罩。

  2.户外、公园

  防护建议:建议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可以不戴口罩。

  3.交通工具

  防护建议:骑车、自驾车时,无需戴口罩;乘坐公交、地铁、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4.超市、商场、餐厅、展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房)等相对流动的场所

  防护建议:公众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5.剧场、影剧院、地下或相对封闭购物场所、网吧及乘坐厢式电梯等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6.会议室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人员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特定场所人员

  1.办公场所及厂房车间人员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作业岗位工作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2.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商店、公共交通工具、餐馆、食堂、旅馆、单位社区进出口、企业前台等场所工作服务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3.校园内人员

  ① 托幼机构人员防护建议:因幼儿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等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② 中小学校人员防护建议: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校园内,学生和授课老师无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③ 大中院校人员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教职员工和学生无需戴口罩;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4.医院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5.养老院、福利院、监狱和精神卫生机构人员

  防护建议:此类机构内人员无需戴口罩;外来人员、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重点人员

  1.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2.居家隔离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独处时可不戴口罩。

  3.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符合KN95/N95级别或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4.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和婴幼儿

  防护建议: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在医生指导下戴口罩。3岁以下婴幼儿,不戴口罩。

  使用口罩时的注意事项

  1.注意卫生,佩戴前、脱除后应做好手部卫生。

  2.需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悬挂于清洁、干燥的通风处。

  3.备用口罩建议存放在原包装袋,如非独立包装可存放在一次性使用食品袋中,并确保其不变形。

  4.如佩戴口罩感觉胸闷、气短等不适时,应立即前往户外开放场所,摘除口罩。

  5.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进行处理,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或其他可疑污染的废弃口罩,需单独存放,并按有害垃圾进行处理。

  6.儿童在佩戴前,需在家长帮助下,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使用说明,以掌握正确使用呼吸防护用品的方法。

  7.家长应随时关注儿童口罩佩戴情况,如儿童在佩戴口罩过程中感觉不适,应及时调整或停止使用。

  8.因儿童脸形较小,与成人口罩边缘无法充分密合,不建议儿童佩戴具有密合性要求的成人口罩。

[1]  [2]  [3]  下一页  尾页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