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失业保险业务今后到社保机构办理
每日甘肃网7月22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王思璇)7月21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兰州市调整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由市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调整为市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移交内容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审核、发放(市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市级);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领取(市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市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市级);失业保险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审核(区县级),失业保险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发放(市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的审核、发放(市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履行的其他失业保险经办职责;市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2013年4月前失业保险征缴、待遇发放相关业务档案和2013年4月之后的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相关业务档案按档案管理标准规范整理后移交至同级档案馆;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相关工作职责继续按照兰人社发〔2020〕34号文件执行,待此项工作整体完成后再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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