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甘州区法院宣判一起9人恶势力犯罪案
每日甘肃网7月23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曹勇)日前,甘州区法院对彭某等9人恶势力集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一案作出一审宣判,9名恶势力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了解,自2013年以来,彭某等人先后以“甘州区八方投资公司”“张掖市甘州区八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依托,在张掖市各县区向他人发放“高利贷”。对不能按期偿还本息的债务人,彭某及其集团成员采取殴打、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跟守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向债务人强行索取债务,形成了以彭某为首、李某等8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甘州区法院对彭某等6人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对王某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对张某等2人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九个月。
相关新闻
- 2020年07月09日严惩恶势力犯罪 营造平等发展环境
- 2020年06月08日甘肃检察机关对涉民营医院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
- 2019年12月30日永登一涉恶势力案公开宣判
- 2019年09月18日酒泉肃州法院公开审理涉"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67名被告出庭受审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