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依法拆除新民路棚改片区拒征建筑
每日甘肃网7月29日讯 据平凉日报崆峒报道(记者姜慧仁)7月27日,崆峒区政府根据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裁定,对新民路片区内拒征建筑依法强制拆除。
新民路片区是2014年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分东、西两个片区实施,总占地面积1244亩,计划征收房屋2417户,已完成征收2405户,现有12户未能征收。被执行人马某某证载建筑面积138.01平方米,实测面积为273.06平方米;舍某某证载面积91.71平方米,证外自建面积205.82平方米,共计建筑面积297.53平方米。两户均是国有土地上房屋,2014年列入平凉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新民北路东片区征收范围后,棚改人员多次发布公告、送达征收通知、反复上门入户动员,讲解征收政策与补偿等,但两户均认为补偿金额太低,期望高于政府的补偿标准,抵触情绪较大,迟迟不肯征收,至今未达成协议。崆峒区政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法院行政裁定,对被执行人建筑依法补偿并实施强制执行。
执行现场,崆峒区有关部门的200多名工作人员,对被执行建筑物内的物品进行清理,现场安全警戒,各相关部门部署周密,配合紧密,出动大型机械及洒水、清运、保洁等多种车辆,确保作业安全,共计拆除房屋面积570多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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