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7月29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杨 见习记者王梓懿)今天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及《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两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甘肃省地域辽阔、生态环境复杂多样,是野生动物的重要分布区域和候鸟的主要迁徙地,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全省有陆生脊椎动物845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16种(其中一级保护动物33种,二级保护动物83种),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21种,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物种93种(其中一级21种,二级65种,三级7种),重要的珍稀野生动物有大熊猫、金丝猴、雪豹等。
甘肃省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一法一办法两决定”。省委根据阶段性特征和省情实际,适时作出安排,提出具体要求,强化督促检查,推动任务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通过地方立法、执法检查、调研监督、代表视察、普法宣传教育等,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落实职责,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环境整治;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主管主责,健全完善保护和管理联防联控机制,加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管控力度,坚决取缔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非法食用野生动物。
“一法一办法两决定”颁布实施以来,甘肃省各级部门责任落实到位,措施具体实在,执法监管得力,为维护公共安全卫生、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奠定了良好基础,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种群数量不断增长壮大,滥捕乱猎野生动物势头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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