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1月29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今天,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了解到,为严防严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城管委、公安局、商务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禁止野生动物和活禽销售的通告》,决定自1月26日开始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兰州市内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暂停活禽销售活动。
目前,兰州市公安已经展开拉网式排查,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严禁野生动物入市交易,禁止在经营场所内非法饲养、宰杀、采购、加工、经营活禽和野生动物;禁止采购、加工未经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全市暂停活禽销售,关闭活禽市场和活禽屠宰经营门店,禁止活禽和野生动物运输、销售。凡上市销售的禽类制品,必须经定点屠宰,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监管,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兰州公安提醒广大市民,各类交易市场(场所)开办者及经营者,发现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或其他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时,及时拨打12345、12315、110 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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