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善门诊慢性病长处方医疗保障
每日甘肃网8月13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王思璇)8月12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方便慢性病参保患者就医购药,我省将对省门诊慢性病长处方医疗保障进行完善。
据悉,我省对享受门诊慢性病医保政策的参保患者,诊治医生评估后可单次开具不超过12周用药量处方,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对异地长期居住、60岁以上或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员,各市州可酌情再放宽医保基金单次支付用药费用时间。实行门诊慢性病长处方管理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比例、年度限额等仍按原规定执行。
各市州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内,对治疗方案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处方药的参保人员实行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长处方管理。疫情期间,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或门诊统筹支付费用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购药,也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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