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执法人员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纠正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文洁)“先生,您好!您乱扔烟头的不文明行为,违反了《兰州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将对您处以10元罚款加以警告。”日前,在兰州市张掖路附近,一名男子因随地乱扔烟头被处以10元罚款,这是今年兰州市城关区环卫局开出的首张“乱扔烟头”不文明行为罚单。
为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改出实效、有提升,城关区环卫局环卫执法中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抽派执法人员,在辖区公园、车站、广场等人流较大区域加大乱扔烟头、纸屑、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的执法力度,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教育、警告或处罚,引导市民及时纠正,努力营造干净、规范、有序的城市卫生环境。执法队员在巡查过程中,以教育、劝导为主要方式,重点引导市民纠正不文明行为,针对拒不整改、态度恶劣、明知故犯等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警告或处罚。
干净的环境、和谐的秩序、文明的氛围,需要人人维护。城关区环卫局倡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监督和引导行列中来,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乱扔烟头的不文明行为,主动提醒、劝导和制止,让“烟头不落地”成为常态,使文明行为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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