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日甘肃网9月10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9月9日、10日,由红古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蔡某某等22人涉嫌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一案在兰州市第二看守所进行视频公开庭审。
2019年6月14日,兰州市公安局接到上级通报:6月13日晚,内蒙古自治区一男子纪某雇佣司机装载19.6吨麻黄草,从赤峰市出发,欲连夜运至甘肃兰州市,要求立即布控查处,同时,确定该案代号为“6·14”专案。经过多天的观察监控,6月25日凌晨,兰州市缉毒支队、特警支队、交警支队、红古公安分局等多部门出动600余警力,将位于兰州市红古区花庄镇制毒工厂内的1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制毒工厂被成功捣毁,随后在兰州城关区、武威古浪县和广东惠州市、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各1名。同年7月29日,专案组在内蒙古赤峰市抓获非法出售麻黄草犯罪嫌疑人1名。至此,22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该案,共查获伪麻黄碱、盐酸甲基麻黄碱23.82公斤;查获麻黄草浸泡液6597公斤(经鉴定内含盐酸甲基麻黄碱成分);查获半成品麻黄碱固液混合物9870.5公斤(经鉴定内含伪麻黄碱成分);查获制毒原料二甲苯3807.5公斤、盐酸511公斤、氢氧化钠17吨、乙二醇259公斤以及甩干机、自吸泵、空气泵等一批制毒工具。
在查获兰州“6·14”特大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案发时,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团队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取证。经审查认为刘某某、蔡某某等22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之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于2020年4月24日向红古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仔细审阅案卷、反复分析研判案情、认真审核犯罪证据,制作讯问提纲,依法询问了被告人,告知了其应该享有的诉讼权利。在讨论案件定性时,主动召集员额检察官共同讨论,听取对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性质的分析意见,并对发现的证据遗漏、疑问之处,及时向侦查机关提出补正、补强证据的意见,夯实证据链条,确保该案件成功起诉。

相关新闻
- 2020年09月09日非法获利28亿元,兰州“2·12”特大“套路贷”案已开庭审理
- 2020年09月08日非法收受财物487万余元,武文斌受贿案今开庭审理
- 2020年08月14日“莆田系”六家民营医院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开庭审理
- 2020年04月26日庆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明视眼镜”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