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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公安局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

 2020/09/15/ 15:01 来源:张掖日报 刘坤云 刘丹丹

临泽公安局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    

  每日甘肃网9月15日讯 据张掖日报临泽报道 近日,临泽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今年3月10日,家住甘州区靖安乡的王某到临泽县公安局报称:2016年7月11日,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芙蓉小区的张某,以向其发包“某光缆线路工程部分段落”为由,签订施工合同协议,收取5万元的保证金。至目前,该工程一直未开工,而张某隐匿行踪,无法联系,拒不向其退还5万元保证金,请求查处。接报后,临泽县公安局于3月10日受理该案,于4月23日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2015年,中国移动甘肃省公司公开招标酒泉地区的4G光缆线路栽杆布线工程,同年甘肃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将4G光缆线路栽杆布线的部分劳务施工承包给江苏省连云港籍的江某施工,江某在酒泉市、玉门市施工期间与犯罪嫌疑人张某相识,犯罪嫌疑人张某与江某的交往过程中了解到江某在酒泉地区施工架设移动公司4G网络线路施工相关情况,遂对外声称,自己承包了酒泉地区移动公司的4G网络的栽杆布线工程,可外包该工程,王某闻讯后通过他人与犯罪嫌疑人张某取得联系,后与犯罪嫌疑人张某在临泽县某酒店签定了酒泉地区施工架设移动公司4G网络线路劳务施工合同,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收取保证金名义向王某收取现金5万元。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没有向甘肃某科技有限公司和江某取得移动4G网络酒泉地区栽杆布线的劳务施工项目的情况下,虚拟工程项目,伪造合同,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较大。受害人数年来无数次讨要被骗钱款,犯罪嫌疑人张某以各种托词拒不归还,在临泽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期间,张某于今年8月将骗取的5万元保证金退还给受害人王某。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具有骗取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所有权,犯罪嫌疑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9月8日,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张某采取强制措施。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刘坤云 刘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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