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晓刚
9月15日,一则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购多辆单价为36.76万元的警用摩托车公告截图,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质疑:“有必要买这么贵的摩托车吗?” 对此,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应称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是2018年的事,这批哈雷警用摩托车均是经过正规手续和流程购买,这两年也一直在用。(9月15日澎湃新闻)
单价36万的哈雷摩托车之所以会触及公众的神经,说白了,就是有些情形不符合常识、常情、常理,与公众的普遍认知有较大的反差。比如哈雷摩托车其价格昂贵,在百姓看来此类摩托车是名副其实的“奢侈品”,这与执法机关公正、廉洁的形象不太符。还因为,在举国节能减排的大氛围下,一边倡导市民绿色出行,一边交警却大张旗鼓地骑“大排量豪华型”哈雷摩托车上道巡逻,既昂贵能耗又大,会让大家怎么想?
每当面对公众质疑时,有些政府部门习惯性的姿态是“不解释”,或者通稿式回应,此次长春交警的回应亦如此。
其实,即便是这批警用哈雷摩托车成交公告是2018年的,经过正规手续和流程购买,但面对舆论的质疑,不能仅一句“手续正规”应付了事,如果自恃购买理由正当,花费都是合法的,严格按照经费预算,那就必须站出来解释,通过沟通将问题说清楚,以平息社会公众的关注和质疑。
早在2008年,北京交警部门获赠3辆哈雷摩托车,及时告知公众其用途为负责完成天安门广场、东长安街等重点交通路段的交通巡逻任务;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在2018年10月19日发布的《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进口二轮摩托车》公告显示,该市交警部门需要购置国宾护卫摩托车,用以开展外宾护卫工作的特殊需求。这些都没有引起公众的不适,原因何在?很简单,没有说服不了的公众,只有缺乏说服力的证据和缺乏说服耐心、透明诚意的官方。
因此,当地交警的一句“手续正规”不足以平息公众质疑,而究竟合不合规、手续全不全,也不宜由其自说自话;即使手续齐全,又是依据什么规定审批的,这一系列问题,上级有关方面应尽快介入调查,主动回应舆论质疑,给公众一个明确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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