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本网原创

推行夫妻“育儿假” 需企业认同监管协同

 2020/09/17/ 12:13 来源:每日甘肃网 汪昌莲

  汪昌莲

  据湖北咸宁市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15日,咸宁发布《咸宁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率先提出实行“育儿假”,最长可至婴幼儿年满1岁。据悉,2019年6月,湖北省卫健委把咸宁确定为全省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示范试点,也是全省唯一市级示范试点单位。(9月16日《新京报》)

  此前据媒体报道,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9个省份在当地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了陪产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多名代表委员建议进一步延长男性陪产假、设立育儿假。继而,2018年3月出台的《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明确了“共同育儿假”,即男方在女方产假期间享有15天的护理假之后,增加不少于5天“共同育儿假”。

  湖北咸宁在全国率先提出实行夫妻“育儿假”,夫妻可共休长达1年的育儿假,工资将照常发放,这个规定好是好,就是难以惠及所有劳动者。对于公职人员来说,此前休产假、陪产假,也不是什么问题,有了这个育儿假规定,他们休假更是理直气壮了。然而对于企业员工,特别是对身处生产一线的员工来说,夫妻育儿假只不过是一个画饼,非但无福消受,反而有可能诱发新的权益困境。

  比如,目前生产型企业,大都执行的是计件工资制,多劳多得,即便是企业兑现了育儿假,也不会兑现工资。一边是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厌其烦地重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并设置夫妻育儿假,工资照常发放;一边却是企业变本加厉地要求员工节假日加班加点,甚至肆无忌惮地“贪污”员工的加班工资。

  出现这种情况,也许会有法律人士挺身而出,建议员工通过投诉、打官司等途径,向用人企业讨要育儿假等休假权。殊不知,即便是员工打赢了这场官司,讨回了休假权,但等待他们的将是企业以各种理由发难,甚至让其卷铺盖走人,丢掉了赖以生存的饭碗。

  所以说,员工向企业争休假权,非但讨不回公道,反而会失去更多的权益。退一步讲,即便是育儿假得以实现,企业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可能会采取极端的应对措施,设置歧视性门槛,在招工上拒收或少收新婚男女员工。果真如此的话,育儿假非但未能给企业员工及子女带来实惠,反而给就业制造了困境,间接伤害了部分员工的基本权益。

  可见,推行夫妻育儿假,需企业认同监管协同。换言之,落实企业员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尚须制度保驾护航。首先,有关部门必须针对企业员工制订保障休假权等具体细则,使他们足额享受到现有的假日福利,包括育儿假等特殊福利;同时,劳动保障部门在监管上要强力跟进,严厉制止和打击企业克扣假期等侵犯员工权益的违法行为。特别是,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带薪休假条例》,对带薪休假制度,也可实行“零存整取”,充分保障企业员工的休假自主权。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