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金奉乾)9月21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公布了第11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21家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据了解,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印发<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工作,经省临检中心和省疾控中心组织专家现场验收,陇西县中医院、宕昌县人民医院、成县中医医院、武都区疾控中心、成县疾控中心、徽县疾控中心、礼县疾控中心、西和县疾控中心、康县疾控中心、宕昌县疾控中心、文县疾控中心、漳县疾控中心、岷县疾控中心、临洮县疾控中心、广河县疾控中心、东乡县疾控中心、积石山县疾控中心、康乐县疾控中心、华亭市疾控中心、甘谷县疾控中心等21家医疗卫生机构PCR实验室已经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23家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通过现场验收且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其中医疗机构136家,疾控机构83家,第三方检测机构4家。
相关新闻
- 2020年08月29日快看!这40家医疗卫生机构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
- 2020年08月04日天水8家医疗机构可开展新冠核酸检测
- 2020年07月28日最新!省内已有163家医疗卫生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 2020年07月07日甘肃又有16家医疗卫生机构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